孕期婚姻解体,究竟谁受损?

2024年07月18日08:36:04

一般而言,孕期离婚对女方较为不利。
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哺乳期妇女的权益,男方在此期间不能主动提出离婚请求,但如果女方有此意愿,则不受此限制。
若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则不受此条件约束。
生育后,女性需要一定时间来恢复身体健康,离婚可能会给她们带来额外的负担和痛苦,因此我们并不鼓励产后立即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首先,在诉求阶段,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离婚申请;
接着,选择案件管辖法院,以保证司法公正,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未满一年则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等;
其次,进入调解阶段,这是必须经过的环节,目的在于增进双方互相了解,调解失败则转入审理程序;
随后,进入审判与判决阶段,整个过程公开透明,除非夫妻双方共同要求不公开审理,否则将公开宣布判决结果。
此外,若在诉讼过程中,一方不幸去世,则离婚行为自动终止,失去实际意义,法院将适时终结诉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