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具有以下三项主要功能:其一用于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其二在再次缔结婚姻时可作为离婚者的无婚证明;其三,在户口迁移过程中作为证明材料。关于离婚证的取得方式及流程如下:首先,当事人需提交书面离婚申请并出示相关证件;其次,就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赡养父母义务以及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接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与《离婚协议书》;随后,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最后,领取离婚证。若通过法庭诉讼离婚,则无需领取离婚证,因为法院会出具判决书以示离婚事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