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条例中的业主权利有哪些

2024年07月20日08:38:59

《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业主以下权力:
有权接受物业服务;
组织及参加业主大会;
提出意见建议;
参与投票选举;
拥有当选权;
获得信息知情权以及监督权;
支配各项服务资金使用权;
以及对物业及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