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物管费,物业有权扣留业主房屋钥匙吗?

2024年07月20日13:48:03

法务回复:
无权。
向业主交付房屋乃是开发商之责,即便业已收取售楼费用,开发商也须尽其职责向购房人交割房屋。
物业服务公司虽代表开发商执行此项任务,但交付房屋时应以开发商名义进行,不得擅自以自身名义行事。
若因业主拒绝签署业主公约等原因,物业服务公司拒绝提供房屋钥匙,实属滥用其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所享有的权益,与代替开发商交付房屋的责任相冲突,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