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依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若出现重大医疗过失,医疗机构需在12小时内上报至所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重大医疗过失主要涵盖以下情况:(一)患者死亡或可能构成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二)涉及三人及以上人身伤害;(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