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费用承担及处理方式

2024年07月22日13:50:57

上诉费用由上诉人为被告而负担。
上诉费用应于上诉状递交至法院之时缴纳;
如双方均提出上诉,则各自行使权利;
若上诉人未能于上诉期限内预缴诉讼费用,法院将要求其于七日之内补齐。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