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婚后嫁妆零散钱财一般视作女方私有财产,非公序良俗所承认的夫妇共有财产。此因嫁妆通常由女方在婚前收取,应被视为女方婚前私有财产;若婚后获取,唯有捐赠人明示送与女方,嫁妆才能归于女方个人领地。若婚后取得,而捐赠人未明确表明赠与何方,此时嫁妆尚可归入夫妇共有的家庭资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