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处罚不服被处罚人应如何应对?

2024年07月23日13:49:48

若对行政处罚存在异议,您有权自收到处罚通知起60天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于三个月内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