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规定

2024年07月24日08:37:01

依据法律条文限定,各合伙方必须对本合伙企业所负担的债务,先行动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付清偿。
若本合伙企业无法如期偿还到期债务时,普通合伙人须承担起无限且连带的债务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需就其承诺缴纳的投资金额为限,负责处置该等合伙企业的负债。
鉴于各合伙方需要为无限责任而牺牲自己的财产,如在偿还债务方面的支出超出了他们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则他们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提出追偿要求。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