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程序遵从以下步骤:1. 一审判决或裁定下达后,当事人须于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期限内,涉外案件则为30日,提起上诉;2. 递交上诉状时,应直接呈交给原审法院,并随附相关证据材料;3. 上诉需缴纳上诉费用,缴款凭证需提交至原审法院妥善保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