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即使子女未能全面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仍然具有法定继承权。然而,对于那些有能力且有机会却未能尽孝的子女,当面临遗产分配时,他们应该被削减甚至剥夺相应的份额。因此,忽视对父母的赡养可能会使子女失去继承财产的资格。作为成年人,无论性别或婚姻状态如何,只要具有经济能力,就应对父母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直至他们离世。如有子女拒绝履行这一义务,导致父母陷入困境,不仅有能力的父母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法律制裁,包括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