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合同作为附属合同源于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对转租合同起着约束及构成其存在必要的作用,由此可见,二者关系为主合同和附属合同的相互依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转租合同作为附属合同源于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对转租合同起着约束及构成其存在必要的作用,由此可见,二者关系为主合同和附属合同的相互依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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