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离婚协议后,一方若反悔,可按如下三种情况处理:1. 若一方对离婚反悔,要求恢复婚姻关系,则法院对此不予干涉,提醒双方协商解决,然后重新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重婚。2. 对于财产分割产生争议,要求修改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者,人民法院将予以受理。但需注意,如经审查该诉求无欺诈或胁迫等因素,法院将驳回诉讼请求。3.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若一方反悔,要求修改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人民法院也会予以受理。然而,同样需要经过审查,如无欺诈或胁迫等因素,且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亦将驳回其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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