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后,房屋可进行过户。当事人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便可完成办理。过户申请所需材料包含:不动产权属证明书;买卖、互换、赠与等契约;继承或受赠公证书;财产分配及合并协议;司法机关或仲裁委员会出具之有效法律文书;有权政府或主管单位批准档;相关纳税票据;及其它必要资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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