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离婚协议在离异后仍具效力,例如其中所涉财产均认定为双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否重婚都不转为共同所有。鉴于二人已重婚并再次建立婚姻关系,故离婚协议中原有关于解除婚姻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条款暂告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前述离婚协议在离异后仍具效力,例如其中所涉财产均认定为双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否重婚都不转为共同所有。鉴于二人已重婚并再次建立婚姻关系,故离婚协议中原有关于解除婚姻以及子女抚养权等条款暂告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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