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關法律法规。依照法律规定,尽管首选适用合同法,但对于采购方、供应者享有的特定义务与享有之权利,必须依据相关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而合同之签署需坚守公开、公平、公允和诚信准则。履行合同时如遇纠纷,双方应优先按合同约定处理;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清,则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约申请仲裁。总而言之,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适用旨在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合法性,保护公共利益并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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