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立遗嘱的方式

2024年10月27日13:42:16

父母立遗嘱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其一,公证遗嘱,这是经由公证机关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遗嘱形式。
通过公证程序,能确保遗嘱的效力得到最有力的保障,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其二,自书遗嘱,由父母亲自书写遗嘱内容,签名并注明日期。
这种方式较为便捷,能直接体现父母的真实意愿,但需注意书写规范,避免出现歧义或涂改等情况。
其三,代书遗嘱,当父母因身体等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由他人代为书写。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以及父母本人签名。
其四,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或录像的形式记录父母的遗嘱内容,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最后,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下,如父母生命垂危等,可立口头遗嘱。
但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父母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总之,父母在选择立遗嘱方式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谨慎决定,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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