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判决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进行平等分割,这体现了公平原则,即双方对婚姻期间所积累的财产都有平等的享有权和处置权。例如,婚后购买的房产、存款等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其次,要考虑财产的来源和贡献。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财产的积累作出了较大贡献,如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收入、为家庭付出的大量劳务等,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予以倾斜照顾。再者,对于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总之,离婚财产的判决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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