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关系转入政策规定和办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2020年08月26日01:00:51

律师回答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办理条件:
参加医疗保险跨统筹地区的流动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