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互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吐谷浑大道北。
电话:0972-8322187。
2、化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202省道附近。
电话:0972-8798819。
3、乐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滨河路南120米。
电话:0972-8622238。
4、民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川垣大道民和县就业服务局西北面。
电话:0972-8683744。
5、平安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平安大道235。
电话:0972-8612001。
6、循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S202南环路。
电话:0972-8812491。
7、海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平安大道227号。
电话:0972-8611267。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