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该地区未设置处理地点,可以到附近地区处理。
1、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
2、宝鸡市公安局警察支队渭滨大队车管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4号。
3、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仓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西大街。
4、高新车管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平安路西100米。
5、岐山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G30(连霍高速)。
6、蔡家坡车辆管理所。
地址:连霍高速北。
7、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西环路西50米。
电话:0917-5544140。
8、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双石铺镇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9、凤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安能五六(104省道旧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