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10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淘〔2011〕2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0〕148号)要求,结合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际情况,下达各市(县)、区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见附件)。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坚持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二、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要组织本地发改、经信(经发)、环保、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明确检查事项,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实效。凡列入国家和省计划应予淘汰的落后产能要在2011年11月底前关停、拆除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并完成考核验收工作和公示。
四、坚持标准,巩固整治成果
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到位,并及时组织“回头看”活动,严防“死灰复燃”,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留后遗症,切实巩固工作成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1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10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淘〔2011〕2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0〕148号)要求,结合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际情况,下达各市(县)、区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见附件)。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坚持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二、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要组织本地发改、经信(经发)、环保、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明确检查事项,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实效。凡列入国家和省计划应予淘汰的落后产能要在2011年11月底前关停、拆除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并完成考核验收工作和公示。
四、坚持标准,巩固整治成果
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到位,并及时组织“回头看”活动,严防“死灰复燃”,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留后遗症,切实巩固工作成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1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淘汰落后产能 (含国家和省下达的) | 三高两低关停(家) | 三高两低整改(家) | 沿湖关停并转迁 (家) | ||||
水 泥 (万吨) | 造 纸 (万吨) | 印 染 (万米) | 小 计 | 其 中 小化工 | |||
江阴市 | / | / | 3000 | 23 | 20 | 22 | / |
宜兴市 | 95 | 10.5 | 1500 | 60 | 30 | 16 | 2 |
锡山区 | / | / | 300 | 15 | 15 | 24 | / |
惠山区 | / | / | / | 20 | 10 | 50 | / |
南长区 | / | / | / | / | / | 15 | / |
北塘区 | / | 3 | / | 14 | 2 | 10 | / |
滨湖区 | / | / | / | 4 | 2 | 10 | 40 |
崇安区 | / | / | / | 4 | 2 | 2 | / |
新 区 | / | / | / | 8 | 5 | 7 | 3 |
合 计 | 95 | 13.5 | 4800 | 148 | 86 | 156 | 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