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丽政发[2008]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二届二次全会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丽江特色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实现丽江工业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实施“丽江市工业发展百亿工程”是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举措。丽江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涵盖较广的产业体系,在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显著增强。但从总体上看,全市工业总量小、发展慢、结构单一、管理粗放、能耗偏高、技术创新能力弱、经济效益低,发展水平仍处于工业化初期。历史与实践证明,工业化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要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丽江工业必须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水能富市战略的要求,坚持“一业为主,多业并进”的方针,围绕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产业基地的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清洁能源产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为重点,矿产、建材、旅游商品开发为主体,其他工业产业为补充的特色产业体系。坚持好中求快,实施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工程,以大投入、大项目、大资本、大企业、大环境带动大发展,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工业品牌建设,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着力建设工业园区和工业强县,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打造新型工业化核心区,强化政策保障,深化企业改革,改善投资环境,解决要素配置,努力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2007年为基数,通过5―10年的努力,到2012年和2017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户数、销售收入、工业利税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现价计算分别达到如下目标:
――2012年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132亿元,年均增长23.8%以上;2017年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330亿元,年均增长21.9%以上;
――2012年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46亿元,年均增长23.3%以上;2017年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115亿元,年均增长21.7%以上;
――2012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左右;2017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左右;
――2012年全部工业利税达到11亿元,年均增长15.3%;2017年全部工业利税达到29亿元,年均增长18.3%;
――201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2017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6%;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到84亿元,年均增长23%;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到215亿元,年均增长21.8%;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78亿元,年均增长24.8%;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22.7%;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利税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20.7%;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利税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20.9%;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户数达到75户,年均增加5户左右;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户数达到100户,年均增加5户左右;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8亿元,年均增长28.3%;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24.8%。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由产业扩张向打造产业体系转变,加快形成以清洁能源产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为重点,以矿产资源开发、生物资源加工、建材和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开发为主体,以其他工业产业和现代物流服务业为补充,以绿色制造为方向的现代产业体系。围绕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产业基地建设,调整优化轻、重工业内部结构,在继续巩固发展重工业提高附加值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快发展生物资源加工,旅游商品开发等轻工业,尽快实现工业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到2017年,使清洁能源产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到45%,进一步优化丽江市的工业产业结构。
(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政府投入引导机制、企业投入激励机制和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模式的技术创新体系。整合科技资源,加大创新投入,提高研发比重,有重点地开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积极开发推广一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的新产品和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实施新技术工程,做精做强生物资源开发产业,积极推进高效活性生物物质提取、中药制药过程质量控制等生产技术,积极实施膜分离、冻干、新型离子交换、微波提取、超临界萃取等农特产品深加工技术及现代食品加工技术。针对煤炭、化工、建材行业,广泛推广余热余能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水、节电、脱硫、除尘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技术。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加大企业产品研发力度,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着力营造有利于工业品牌成长的环境,引导各类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一批消费者认可的工业品牌。到2012年,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争创5个以上省级名牌,形成2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企业科技投入占全市科技投入比重达40%以上,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1.0%。到2017年,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争创20个以上省级名牌,形成5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企业科技投入占全市科技投入比重达40%以上,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0%。
(三)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实施重点企业带动战略,努力培植一批大企业和大集团。贯彻落实《中共丽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决定》,实施好丽江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工程。重点抓好工业基础较好、成长性较强的华坪县、玉龙县、永胜县及宁蒗县的工业发展,同时古城区也要立足自身实际,选准突破口,着力加快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在全市培育一批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的中小企业,实施“小巨人”发展战略,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逐步将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成长为大企业大集团。一是着力培育清洁能源基地,积极配合抓好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水电站建设,加快径流小水电站建设以及电网建设;二是以煤矿、石灰石、铜、铁等矿产资源开发为依托,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引导企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做强做大20家左右矿业龙头企业;三是以水泥生产为主的建材业,引导企业开发新产品,逐步形成产业大集团;四是着力培育生物资源加工产业,以雪桃、核桃、青梅、芒果、皂素、膏桐、食用菌、朝鲜蓟、蔬菜、植物油等加工为重点,做好生物资源加工项目的建设;五是以全市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重视抓好具有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开发产业,作为加快全市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补充;六是发挥工业园区平台作用,加快形成配套齐全、规模较大、资源利用率高、产业链长、产品品种多样的优势产业群。以重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平台,大企业为龙头,以清洁能源开发、生物资源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建材业、旅游商品加工为主,经过5―10年发展,百强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亿元,其中2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集团4户左右,超50亿元的企业2户左右。到2017年,形成5个左右产业集群。力争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60亿元的园区(产业)2个,超10亿元的园区(产业)3个,园区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四)加快培育工业强县,促进县域工业协调发展。按照“县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规模化”的要求,把培育工业强县作为加快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按照“一县一特、多镇一业、多村一品”的思路,培育发展基地化、专业化生产的特色经济,形成区域特色产业群体板块和各具特色的县域支柱产业,在全市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带动示范作用。着力推进永胜、华坪两个工业强县的工业经济发展,带动全市县域特色经济快速发展;着力加快古城区、玉龙县清洁能源产业、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建材和旅游商品等工业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抓好永胜县以农产品为主的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发展;着力抓好华坪县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能源、化工、建材等产业的发展;着力抓好宁蒗县以清洁能源、农产品为主的生物资源加工产业、旅游商品和以煤炭为主的矿产业开发。各县(区)发挥县域比较优势,同时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与聚集,实现县(区)之间经济的互动融合发展,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支柱产业。在抓好县域工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增强整体发展活力。
(五)发展节约环保型工业。着力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实施6大节能重点工程,强化项目能耗审核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考核,建立重点耗能行业和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千方百计采取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审批准入制度,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备案;二是对“两高一资”项目实施生产总量控制,综合采取生产量、用电量和能效标准“三控”措施;三是开展企业节能对标管理活动,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全面实施节能对标管理;四是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程,结合丽江实际,重点抓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节能降耗工程实施;五是编制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六是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力度;七是制定适合我市行业特点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建立节能项目储备,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加大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力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节能减排确保达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为2.4吨标煤,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115立方米,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
(六)加快中小、非公和乡镇企业发展。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加快推进以创业扶持、创新发展、提高素质和增强竞争力为重点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业园区和工业强县要建立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广泛开展创办小企业和开发新岗位活动。加快多成份、多形式、多层次和全方位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银政、银企合作,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抓好上市融资工作。继续抓好重点中小、非公和乡镇企业监测体系建设,把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中小、非公和乡镇企业纳入监测范围。深入实施“云南省优势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云南省乡镇企业技术进步推进工程”、“云南省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创业培训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企业维护权益服务平台。加大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大中型企业配套产业和农村服务业。
(七)加快工业人才培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培养一支懂工业、善抓工业、会干工业的人才队伍。加大工业管理干部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参与“云南省工业领导干部新型工业化培训工程”。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鼓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于丽江工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工程,把知识优势转变为创业优势,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强对企业家队伍的教育与培养,为企业家成长创造宽松环境,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擅长技术攻关和集成的科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养一支有较强技术研发、工艺设计、熟练操作能力的专业人才、产业工人队伍。积极搭建面向企业的人才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工业人才供需信息库。鼓励企业加大教育培训投入,重视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继续教育,每年由市政府重奖一批对工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丽江市新型工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督查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种资源,有机整合各种力量,形成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合力。建立健全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评价考核机制,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将工业发展目标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二)强化分类指导。开发建设好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产业基地,力争在5年内前75户重点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过78亿元,利税总额超过10亿元;10年内前100户重点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利税总额超过26亿元。形成一批销售收入分别达到或超过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集群。经过5―10年到2017年全市产业分类指导目标是:清洁能源及相关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95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力争到3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53亿元,年均增长30%,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8.55亿元,年均增长30%;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86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以水泥生产为主的建材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2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8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旅游商品开发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7.5亿元,年均增长30%,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30%;同时重视抓好其它生物制药、化肥、机床等工业的发展。
(三)加大工业投入。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组织实施好一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工业的扶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信贷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确保今后5-10年年均工业投资增幅在30%以上。市级从2008年起,每年由市财政按上年工业实现税收的1%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工业项目的技术改造和创新,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乡镇企业的发展,工业园区建设,节能降耗、工业循环经济等项目的贷款贴息及资金补助。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网。全市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工业项目和工业园区。
(四)强化要素保障。建立监测分析制度,搞好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统计部门要建立全市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调查、分析全市工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建议;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每半年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适时召开调度会、座谈会或现场办公会,交流、分析实施情况;经委系统要加强工业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和预警,高度重视抓好项目管理和监察工作,着重抓好“前期、实施、验收”三个主要环节,定期到项目现场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反映,并组织实施好项目验收;加强煤电油运的综合协调调度工作,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继续实施重点工业建设项目挂钩联系制度;认真贯彻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作为调整工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机遇;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坚决遏制“两高一资”等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
(五)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全市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到当年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中,年末对照目标,检查进度,兑现奖罚。5年和10年期满,由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经委、财政、统计等部门,对全市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双百亿工程”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发布文号: 丽政发[2008]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二届二次全会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丽江特色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实现丽江工业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实施“丽江市工业发展百亿工程”是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举措。丽江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涵盖较广的产业体系,在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显著增强。但从总体上看,全市工业总量小、发展慢、结构单一、管理粗放、能耗偏高、技术创新能力弱、经济效益低,发展水平仍处于工业化初期。历史与实践证明,工业化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要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丽江工业必须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水能富市战略的要求,坚持“一业为主,多业并进”的方针,围绕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产业基地的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清洁能源产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为重点,矿产、建材、旅游商品开发为主体,其他工业产业为补充的特色产业体系。坚持好中求快,实施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工程,以大投入、大项目、大资本、大企业、大环境带动大发展,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工业品牌建设,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着力建设工业园区和工业强县,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打造新型工业化核心区,强化政策保障,深化企业改革,改善投资环境,解决要素配置,努力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以2007年为基数,通过5―10年的努力,到2012年和2017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户数、销售收入、工业利税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现价计算分别达到如下目标:
――2012年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132亿元,年均增长23.8%以上;2017年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330亿元,年均增长21.9%以上;
――2012年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46亿元,年均增长23.3%以上;2017年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115亿元,年均增长21.7%以上;
――2012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左右;2017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左右;
――2012年全部工业利税达到11亿元,年均增长15.3%;2017年全部工业利税达到29亿元,年均增长18.3%;
――201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2017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6%;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到84亿元,年均增长23%;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到215亿元,年均增长21.8%;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78亿元,年均增长24.8%;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22.7%;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利税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20.7%;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利税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20.9%;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户数达到75户,年均增加5户左右;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户数达到100户,年均增加5户左右;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8亿元,年均增长28.3%;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24.8%。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由产业扩张向打造产业体系转变,加快形成以清洁能源产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为重点,以矿产资源开发、生物资源加工、建材和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开发为主体,以其他工业产业和现代物流服务业为补充,以绿色制造为方向的现代产业体系。围绕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产业基地建设,调整优化轻、重工业内部结构,在继续巩固发展重工业提高附加值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快发展生物资源加工,旅游商品开发等轻工业,尽快实现工业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到2017年,使清洁能源产业和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到45%,进一步优化丽江市的工业产业结构。
(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政府投入引导机制、企业投入激励机制和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以技术中心为主要模式的技术创新体系。整合科技资源,加大创新投入,提高研发比重,有重点地开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积极开发推广一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的新产品和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实施新技术工程,做精做强生物资源开发产业,积极推进高效活性生物物质提取、中药制药过程质量控制等生产技术,积极实施膜分离、冻干、新型离子交换、微波提取、超临界萃取等农特产品深加工技术及现代食品加工技术。针对煤炭、化工、建材行业,广泛推广余热余能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水、节电、脱硫、除尘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技术。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加大企业产品研发力度,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着力营造有利于工业品牌成长的环境,引导各类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一批消费者认可的工业品牌。到2012年,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争创5个以上省级名牌,形成2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企业科技投入占全市科技投入比重达40%以上,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1.0%。到2017年,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争创20个以上省级名牌,形成5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主导产品;企业科技投入占全市科技投入比重达40%以上,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0%。
(三)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实施重点企业带动战略,努力培植一批大企业和大集团。贯彻落实《中共丽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决定》,实施好丽江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工程。重点抓好工业基础较好、成长性较强的华坪县、玉龙县、永胜县及宁蒗县的工业发展,同时古城区也要立足自身实际,选准突破口,着力加快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在全市培育一批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的中小企业,实施“小巨人”发展战略,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逐步将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成长为大企业大集团。一是着力培育清洁能源基地,积极配合抓好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水电站建设,加快径流小水电站建设以及电网建设;二是以煤矿、石灰石、铜、铁等矿产资源开发为依托,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引导企业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做强做大20家左右矿业龙头企业;三是以水泥生产为主的建材业,引导企业开发新产品,逐步形成产业大集团;四是着力培育生物资源加工产业,以雪桃、核桃、青梅、芒果、皂素、膏桐、食用菌、朝鲜蓟、蔬菜、植物油等加工为重点,做好生物资源加工项目的建设;五是以全市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重视抓好具有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开发产业,作为加快全市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补充;六是发挥工业园区平台作用,加快形成配套齐全、规模较大、资源利用率高、产业链长、产品品种多样的优势产业群。以重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平台,大企业为龙头,以清洁能源开发、生物资源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建材业、旅游商品加工为主,经过5―10年发展,百强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亿元,其中2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集团4户左右,超50亿元的企业2户左右。到2017年,形成5个左右产业集群。力争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超60亿元的园区(产业)2个,超10亿元的园区(产业)3个,园区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四)加快培育工业强县,促进县域工业协调发展。按照“县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规模化”的要求,把培育工业强县作为加快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按照“一县一特、多镇一业、多村一品”的思路,培育发展基地化、专业化生产的特色经济,形成区域特色产业群体板块和各具特色的县域支柱产业,在全市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带动示范作用。着力推进永胜、华坪两个工业强县的工业经济发展,带动全市县域特色经济快速发展;着力加快古城区、玉龙县清洁能源产业、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建材和旅游商品等工业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抓好永胜县以农产品为主的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发展;着力抓好华坪县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能源、化工、建材等产业的发展;着力抓好宁蒗县以清洁能源、农产品为主的生物资源加工产业、旅游商品和以煤炭为主的矿产业开发。各县(区)发挥县域比较优势,同时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与聚集,实现县(区)之间经济的互动融合发展,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支柱产业。在抓好县域工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增强整体发展活力。
(五)发展节约环保型工业。着力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实施6大节能重点工程,强化项目能耗审核制度,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督考核,建立重点耗能行业和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千方百计采取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审批准入制度,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备案;二是对“两高一资”项目实施生产总量控制,综合采取生产量、用电量和能效标准“三控”措施;三是开展企业节能对标管理活动,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全面实施节能对标管理;四是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程,结合丽江实际,重点抓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节能降耗工程实施;五是编制节能规划,开展能源审计;六是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力度;七是制定适合我市行业特点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建立节能项目储备,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加大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的力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节能减排确保达标,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为2.4吨标煤,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115立方米,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
(六)加快中小、非公和乡镇企业发展。全面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加快推进以创业扶持、创新发展、提高素质和增强竞争力为重点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业园区和工业强县要建立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广泛开展创办小企业和开发新岗位活动。加快多成份、多形式、多层次和全方位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银政、银企合作,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抓好上市融资工作。继续抓好重点中小、非公和乡镇企业监测体系建设,把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中小、非公和乡镇企业纳入监测范围。深入实施“云南省优势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云南省乡镇企业技术进步推进工程”、“云南省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创业培训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企业维护权益服务平台。加大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大中型企业配套产业和农村服务业。
(七)加快工业人才培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大力培养一支懂工业、善抓工业、会干工业的人才队伍。加大工业管理干部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参与“云南省工业领导干部新型工业化培训工程”。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鼓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于丽江工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工程,把知识优势转变为创业优势,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加强对企业家队伍的教育与培养,为企业家成长创造宽松环境,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擅长技术攻关和集成的科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加快培养一支有较强技术研发、工艺设计、熟练操作能力的专业人才、产业工人队伍。积极搭建面向企业的人才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市工业人才供需信息库。鼓励企业加大教育培训投入,重视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继续教育,每年由市政府重奖一批对工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丽江市新型工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督查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种资源,有机整合各种力量,形成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合力。建立健全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评价考核机制,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将工业发展目标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二)强化分类指导。开发建设好清洁能源基地和生态产业基地,力争在5年内前75户重点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过78亿元,利税总额超过10亿元;10年内前100户重点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利税总额超过26亿元。形成一批销售收入分别达到或超过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集群。经过5―10年到2017年全市产业分类指导目标是:清洁能源及相关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95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力争到3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生物资源加工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53亿元,年均增长30%,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8.55亿元,年均增长30%;以煤炭为主的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86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以水泥生产为主的建材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2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8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旅游商品开发产业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7.5亿元,年均增长30%,工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30%;同时重视抓好其它生物制药、化肥、机床等工业的发展。
(三)加大工业投入。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组织实施好一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工业的扶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信贷支持力度。千方百计确保今后5-10年年均工业投资增幅在30%以上。市级从2008年起,每年由市财政按上年工业实现税收的1%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工业项目的技术改造和创新,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乡镇企业的发展,工业园区建设,节能降耗、工业循环经济等项目的贷款贴息及资金补助。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特色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网。全市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工业项目和工业园区。
(四)强化要素保障。建立监测分析制度,搞好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统计部门要建立全市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调查、分析全市工业发展“百亿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建议;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每半年相关部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适时召开调度会、座谈会或现场办公会,交流、分析实施情况;经委系统要加强工业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和预警,高度重视抓好项目管理和监察工作,着重抓好“前期、实施、验收”三个主要环节,定期到项目现场监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反映,并组织实施好项目验收;加强煤电油运的综合协调调度工作,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继续实施重点工业建设项目挂钩联系制度;认真贯彻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作为调整工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机遇;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坚决遏制“两高一资”等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
(五)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全市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百亿工程”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到当年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中,年末对照目标,检查进度,兑现奖罚。5年和10年期满,由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经委、财政、统计等部门,对全市工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双百亿工程”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