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循经办[2006]1号
发布文号: 杭循经办[2006]1号
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环保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环保局:
根据《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关于下达杭州市二○○六年工业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单位计划的通知》(杭经资源[2006]203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经资源[2005]325号)精神,各试点单位积极开展了循环经济建设的试点工作,富阳高桥工业功能区、余杭区百丈镇竹制品工业区块,祐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和杭州高新(滨江)水务有限公司分别完成了循环经济建设的项目规划和审核报告。经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规划论证和报告评审,其5个试点单位的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和审核报告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布,并将按《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希望各试点单位再接再厉,深入开展工业循环经济建设工作,进一步实施循环经济建设方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我市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杭州市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