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技厅函[201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财政部定于2012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联合召开“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7日上午9:00-10:30
二、会议内容
发布“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并进行工作部署。
三、会场安排及与会人员
1.主会场设在教育部北楼二楼报告厅。出席人员: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同志,有关部门(单位)司局负责同志,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各1位主要负责同志,大会发言代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分会场。出席人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科技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属地内非教育部直属高校负责人(与会高校由各地自行确定)。
3.教育部各直属高校设分会场。出席人员:校领导班子成员,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规划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1.定于5月4日(星期五)15:00-16: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教育部主会场联系,电话010-66097587, 18601224580。
2.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5月4日(星期五)12:00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传真报至教育部科技司。
3.请分会场参会单位于5月4日(星期五)12:00前,将在分会场出席会议的主要负责同志姓名、单位及职务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至教育部科技司。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以传真方式提交书面说明。
4.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 张莉恒 李方民
联系电话:010-66096358,66096685,66020784 (传真)
电子信箱:zhlheng@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发布文号: 教技厅函[201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财政部定于2012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联合召开“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7日上午9:00-10:30
二、会议内容
发布“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并进行工作部署。
三、会场安排及与会人员
1.主会场设在教育部北楼二楼报告厅。出席人员: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同志,有关部门(单位)司局负责同志,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各1位主要负责同志,大会发言代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分会场。出席人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科技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属地内非教育部直属高校负责人(与会高校由各地自行确定)。
3.教育部各直属高校设分会场。出席人员:校领导班子成员,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规划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1.定于5月4日(星期五)15:00-16: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教育部主会场联系,电话010-66097587, 18601224580。
2.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5月4日(星期五)12:00前将与会人员名单、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传真报至教育部科技司。
3.请分会场参会单位于5月4日(星期五)12:00前,将在分会场出席会议的主要负责同志姓名、单位及职务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至教育部科技司。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以传真方式提交书面说明。
4.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 张莉恒 李方民
联系电话:010-66096358,66096685,66020784 (传真)
电子信箱:zhlheng@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