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16日04:57:35
发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苏府办[2011]21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苏州市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

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精神,现结合苏州实际,就我市创建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转型升级,服务师生发展”为宗旨,紧紧围绕苏州“三区三城”建设目标,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内涵发展,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办学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3年,全面达到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率先建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职教管理体制。

1.健全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定期召开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听取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各地各部门科学制定每年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保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并充分接受外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地来苏学生平等接受职业教育。

2.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建立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分工合理、协调配合,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管理新体制。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承担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教学工作;人社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与管理,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承担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管理等任务。

3.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和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开展企业化管理试点,探索“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完善职业院校两级管理体制,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效能。

(二)创新学校发展方式。

4.深化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按照每30万人口设置一所职业学校的基本原则,对全市职业学校进行新一轮的布局调整和优化,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做优做精做特职业学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都要建有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5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或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标准。

5.发挥国际教育园和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改革创新示范作用。在国际教育园内积极探索“资源共享、学分互认”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中高职一体化办学制度,在我市职业学校就读的中职毕业生,通过注册方式可进入在苏的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建成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互通的学籍制度,实现中高职贯通的一体化办学,把国际教育园打造成国内一流的职教园区,在校企合作、教学改革、管理方式、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积极探索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各学历层次间的“分级贯通”的一体化办学试点。

6.建设国际交流先进学校。搭建职业教育中外合作服务平台,吸引国际资本和职教资源来苏合作办学,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和对应课程,招收外国学生来苏学习,举办职业教育国际班,开拓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开展对外办学和培训服务,输出我市职业教育的人才和管理,推广中华优秀文化,宣传吴文化。职业学校都要建立国外友好学校,50%的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5所具有较高国际化办学水平的示范性职业学校。

(三)创新职教办学模式。

7.完善校企合作机制。鼓励更多的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过程,形成人才培养的共同体。成立20个专业性职教集团,以专业对接产业,建立双理事长管理运行机制,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共同给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评选苏州市示范性职教集团。成立由市教育、人社、发改、财政、商务、经信等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主要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骨干职业院校等组成的苏州市职业教育联合会,搭建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龙头院校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的平台,实现职业教育和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
8.推行校企一体化办学。在全市职业学校中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学校办企、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以推进多种形式的工学交替办学模式。根据行业标准和岗位需求,推进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建立得到行业认可、符合企业需求、具有地方特点的证书体系。评选一批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创新试点学校。

9.推进职业学校与开发区的紧密结合。根据我市多数职业学校建在开发区的特点,推进学校和开发区合作办学。依据开发区的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开发区的发展,服务开发区的建设,形成与开发区产业布局相符合的专业布局,深度开展与开发区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培养培训开发区需要的人才,办出职教特色,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

(四)创新队伍建设机制。

10.探索建立苏州市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教师培训中心开展教师培训需求调研,设置培训科目,招聘培训教师,会同劳动等相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为职业院校教师在专业与课程开发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指导,组织各类教育教学研究和各种教学观摩活动,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学校内涵发展。

11.扩大苏州市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基地规模。在全市各类企业中,继续挑选一批规模大、条件好、专业强的企业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基地,使全市教师实践基地达到100家。每年选派千名以上教师到基地进行学习实践活动,使教师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文化,掌握先进技术和设备,把握人才需求动态。

12.实行“教学咨询师”制度。聘请行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担任职业学校“教学咨询师”,对学校教学改革进行指导,共建教学体系,编写实用教材,合作培训师资,共同进行质量管理,促进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

13.实施名师骨干培养。分三年对所有专业教师培训一遍,分五年对所有公共基础教师培训一遍。每年组织校长培训、专业负责人培训、实训基地负责人培训和课程改革负责人培训,提高其能力素质水平。努力创造更多条件,促进职业学校教师开展国际交流与培训。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达20%以上,专业教师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75%以上,获得技师、工程师以上资格的比例达到30%以上,50%以上的专业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创新工作室,培养和引进10名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及战略眼光的校长,评选20名优秀实训基地负责人、30名优秀专业负责人和40名优秀课程改革负责人。

14.建立全市职业教育企业讲师库。通过行业协会和企业,选聘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教学能力的技术人员,作为职业学校企业讲师,建立职业教育企业讲师库,形成兼职教师群体,确保职业学校有25%左右的兼职教师。

15.在国际教育园和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进行“师资共享、柔性管理”的教师队伍管理模式试点,打破园区内中高职院校的界限,根据教学需求,在园区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实行师资的共享,发挥教师队伍团队的整体效益。

(五)创新人才培养途径。

16.加快专业调整和建设。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及时进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形成与全市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本地区传统工艺等领域打造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所有专业均达到合格标准,20%以上专业创建成省级特色专业,20%以上专业创建成省级品牌专业,并努力创建8个国家示范专业。

17.加快新设专业实训基地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对接经济转型和产业调整,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布局的实训基地,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开展实践教学的水平和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能力,再重点建设5个新兴产业的实训基地。

18.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探索成立苏州市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以教科研来推进课程改革,创造性地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创新教材应用,实现教材多种介质的立体化融合。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和对应课程,20%以上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相对接。

19.增强德育工作实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倡导职业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理念,培养“德高技强、全面发展”的人才。全面实施德育学分制,每所职业学校设有若干德育特色项目,为不同的学生设立不同的奖项,培育学生个性特长。实施“优秀工业文化进校园、优秀企业文化进课堂行动计划”,组建企业家讲师团,评选德育工作先进学校。50%的学校建成省级和谐校园。
20.改进教学方式。普遍推行仿真实训教学和理实一体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适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成立苏州市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中心库,加强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建成标准统一、分布存储的苏州教育数据体系和认证系统,开发使用覆盖专业主干课程的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成教学资源库,建设100个“苏州市职业教育品牌数字化实训教室”。对接职业标准,实行分层教学,实施小班化教学,促进学生能力素质在各自基础上的普遍提高。

21.改革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的评价模式。健全由政府部门、企业、学校及社会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学生满意度、家长满意度、企业满意度测评。

22.深化创业教育。成立苏州市职业教育学生创业(指导)中心,搭建学生创业平台,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创业课程、创业实践和创业服务一体的创业教育体系,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全市职业院校学生的创业示范基地,对全市职业教育的创业教育起到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每个学校建有具有特色的创业实践基地和创业项目,参加创业教育和实践的学生人数明显增长,培养一批成功创业典型。

23.完善大赛制度。按照“四覆盖、四促进”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通过技能大赛,形成人人学技能、比技能的风气,提升技能教学水平。通过创新大赛,培养师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将师生的创新作品转化成市场的产品。通过文明风采大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积极参加全省、全国大赛,争取优异成绩。每年开展“苏州市十大技能明星”的评选,弘扬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良好风气,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

(六)创新教育服务形式。

24.设立校园人力资源分市场。鼓励区域性人力资源机构在学校设立人力资源分市场,特别是在与开发区配套建设的职业院校设立分市场,建立招聘、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方式和一站式服务机制。

25.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深入用人单位,广泛调查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听取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及时把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建立学生就业管理系统。制订高质量就业评价标准,对各职业学校开展就业质量的评价,毕业生“双证”获得率不低于98%,当年就业率不低于98%,专业对口就业率不低于80%,学生就业满意率不低于95%。

26.拓展社会培训。各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放资源,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社区教育,有条件的学校与社区学院合署办学。依托县级职教中心成立县级“现代技术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为职工能力提升、失地农民、外来人员和退役军人再就业提供服务。

(七)创新职教发展保障体系。

27.加强组织保障。各市(区)政府、各职业学校根据本方案及各地各校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学校实施方案,整体推进全市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

28.加强政策保障。制定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规章,推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向学校选派实训(兼职)指导教师、提供学生实训场所、建立助学基金、捐赠专业设备、指导学校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订单式委托职业院校培养人才、接受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对为职业教育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政府将给予表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合理核定各类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拓宽职业学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