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06:48:24
发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榕政办[2011]174号
各县(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做好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对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今年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进一步推动农函大各项工作的开展

农函大培训目标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根据今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全市农函大工作计划安排为:普及性短期培训12980名,在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3991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30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190名,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招生14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促进“三农”工作开展的大局出发,认真组织落实好今年招生培训任务。农函大各分校要进一步细化安排,认真落实培训、管理和教育辅导等各方面工作,确保今年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强化领导,落实经费,确保招生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要高度重视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当前要尽快调整充实农函大领导班子并开展工作。各级农办、老区办、扶贫办、教育局、科协、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农函大招生任务与本部门的培训计划结合起来,从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农函大招生培训任务的完成。各分校要在合理安排科普专项经费的同时,通过多元化渠道积极筹措培训经费,对参加农函大培训、农函大职业中专班以及大学学历班的学员给予适当的资助,确保不向农民收取任何培训费、资料费,真正做到惠农为民。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各农函大分校要深入基层,摸清当地农村经济及产业发展情况,结合农村产业结构升级的需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办学原则,每个县至少选择一至二个攻坚项目,作为农函大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示范项目,采取自办或与相关单位合办的形式,以项目定培训,以培训促发展,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重点示范、典型带动”的方式,扶持当地特色产业、重点产业发展,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要在2010年基础上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返乡农民工创业技能培训,为农民工顺利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提供服务。

四、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努力做好科技中职生和村干部大专生招生工作

农函大职业中专班面向农村贫困农民子女,推行免费入学优惠政策,采取由国家、学校、社会资助与个人自助相结合的多元化扶贫助学体系,以帮助贫困生解决就学和就业困难。村干部乡村管理小自考大专班面向基层村官,培养“留得住、用的上”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各农函大分校要把组织中职招生和村干大专招生作为一项硬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宣传力度,千方百计完成中职和大专招生任务。

五、加大力度,科技扶贫,继续开展科普兴村“三个一”工程

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与省科协联合组织实施的科普兴村“三个一”工程,已在我市开展两年,成效显著。今年将继续在我市1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开展,该工程将为每个村举办一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省农函大将免费提供教材,并奖励每个班1000元;为每个村培养一名在职大学生村官,由市、县(区)科协、农函大负责指导和推荐,村干部参加学习每人将享受学费补助1000元;为每个村资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职教育,实行免费入学并推荐就业。各农函大分校要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调整完善科普兴村“三个一”工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2011年福州市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1年福州市农函大招生培训工作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县(市、区)
普及性短期培训
(人次)
在乡农民实用技术(常规)培训班
(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班
(人)
中职教育技术班
(人)
村干部大专班
(人)
其中妇女人数
(人)
福清市
2000
1216
405
40
2
665
闽侯县
1800
595
198
30
2
330
连江县
1500
648
216
15
2
352
罗源县
1460
198
66
25
2
116
闽清县
1460
267
89
30
2
155
永泰县
1460
285
95
30
2
165
长乐市
1500
582
194
10
1
315
晋安区
1800
200
67
10
1
111
合 计
12980
3991
1330
190
14
2209


注:常规培训班要求每期培训4次(半天为一次)以上,每班要有教学计划、学员名册、办班总结、图像资料,并免费办理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