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鄂教体艺[2011]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落实“防灾减灾从我做起”的要求,加强对全省中小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中小学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的2011年全省中小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中国习网(http://www.ciwong.com)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10月12日,网上学习和答题时间为每日8:00-21:00。网上答题以提交答案日期为准。
三、活动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所有在读中小学生、老师(含托幼机构教师)。
四、活动形式
本次安全知识竞赛题库以音频、视频、图像、动漫等多媒体为表现形式,学校教师、学生(各地和学校在组织工作中可动员和邀请家长共同参与)依托互联网参与竞赛活动,在学校和家中登录2011年湖北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专题页面即可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训练和答题。竞赛试题由系统自动评卷、即时公布成绩。
(一)竞赛分为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中学组(含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组。
(二)各学校组织班主任通过2011年湖北省竞赛活动网页(http://aqjs.ciwong.com/hubei/2011)或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http://twy.e21.cn/)链接登陆,由班主任对应年级属性,按网站提示导入所在班级的学生电子名单(excel文档,只保留姓名),以班为单位快速生成用于网络竞赛的学生账号和密码,再将账号和密码打印后分发到每个学生。
班主任建班参赛步骤:(1)班主任通过安全知识竞赛专题页面注册;(2)填写参赛班级信息;(3)生成学生参赛账号;(4)组织学生参赛。
(三)各学校根据自身条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中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参加竞赛,也可要求学生放学后利用晚上或周末在家中上网参加竞赛。参赛教师自己注册账号并选择班级参赛。参赛学生使用分发的个人账号和密码参赛,系统根据其年级属性自动分配对应组别竞赛题目。每个活动账号可进行多次答题练习,但只能参加两次竞赛答题。
(四)学生根据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中国习网的2011年湖北省竞赛活动专页,系统会根据其年级属性自动分配对应组别竞赛题目。
(五)模拟练习、竞赛题题量及限定时间标准如下:
五、评奖方案
(一)奖项设置
(二)评奖办法
本次知识竞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由系统自动评定。
1.个人奖:以竞赛成绩和竞赛所用时间作为排名的标准(先计算成绩,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再计算时间),全省统一排名,最后通过系统综合评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
2.市(州)、县(区)组织奖:参赛人数到奖项设置的要求,按照市州、县(区)所辖学校参赛总积分,由系统自动排名产生获奖市州、县(区)名单。
3.学校组织奖:按照各参赛学校的参赛总积分,由系统自动排名产生各县(区)获奖学校名单,全省共计180个。
即:学校总积分=参与初赛总人数×1分+获得一等奖总人数×30分+获得二等奖总人数×20分+获得三等奖总人数×10分+获得老师参与奖的老师人数×10分。
4.教师参与奖:参赛的教师以竞赛成绩和竞赛时间作为排名的标准(先考虑成绩,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虑时间),系统综合评定教师参与奖。
5.幸运奖:由系统根据每日参赛学生情况自动抽取10名幸运选手,抽奖结果即时公布。
六、活动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广泛发动,充分协调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要加大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校园报刊、学习园地、宣传栏、广播、网络等作用,加强宣传,采用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学生到网吧等社会经营机构参加竞赛活动。
(五)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联系方式:
湖北省教育厅:黄昌军电 话:027-87328139
中 国 习 网: 刘梦虎电 话:15815515672
杨 阳电 话:18923837892
中国习网竞赛咨询电话:0755-83075105 82963502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发布文号: 鄂教体艺[2011]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为落实“防灾减灾从我做起”的要求,加强对全省中小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中小学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的2011年全省中小学校安全逃生演练教育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中国习网(http://www.ciwong.com)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10月12日,网上学习和答题时间为每日8:00-21:00。网上答题以提交答案日期为准。
三、活动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所有在读中小学生、老师(含托幼机构教师)。
四、活动形式
本次安全知识竞赛题库以音频、视频、图像、动漫等多媒体为表现形式,学校教师、学生(各地和学校在组织工作中可动员和邀请家长共同参与)依托互联网参与竞赛活动,在学校和家中登录2011年湖北省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专题页面即可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训练和答题。竞赛试题由系统自动评卷、即时公布成绩。
(一)竞赛分为小学1-3年级组、小学4-6年级组、中学组(含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组。
(二)各学校组织班主任通过2011年湖北省竞赛活动网页(http://aqjs.ciwong.com/hubei/2011)或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http://twy.e21.cn/)链接登陆,由班主任对应年级属性,按网站提示导入所在班级的学生电子名单(excel文档,只保留姓名),以班为单位快速生成用于网络竞赛的学生账号和密码,再将账号和密码打印后分发到每个学生。
班主任建班参赛步骤:(1)班主任通过安全知识竞赛专题页面注册;(2)填写参赛班级信息;(3)生成学生参赛账号;(4)组织学生参赛。
(三)各学校根据自身条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中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参加竞赛,也可要求学生放学后利用晚上或周末在家中上网参加竞赛。参赛教师自己注册账号并选择班级参赛。参赛学生使用分发的个人账号和密码参赛,系统根据其年级属性自动分配对应组别竞赛题目。每个活动账号可进行多次答题练习,但只能参加两次竞赛答题。
(四)学生根据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中国习网的2011年湖北省竞赛活动专页,系统会根据其年级属性自动分配对应组别竞赛题目。
(五)模拟练习、竞赛题题量及限定时间标准如下:
学年段 | 标准题量 | 设计答题标准用时 | 卷面总分 |
小学1-3年级组 | 25题 | 15分钟 | 100 |
小学4-6年级组 | 40题 | 20分钟 | 100 |
中学组 | 50题 | 25分钟 | 100 |
老师组 | 50题 | 25分钟 | 100 |
五、评奖方案
(一)奖项设置
奖项 | 小学1-3年级组 | 小学4-6年级组 | 中学组 |
个人一等奖 | 100名 | 100名 | 200名 |
个人二等奖 | 200名 | 200名 | 400名 |
个人三等奖 | 400名 | 400名 | 800名 |
市、县组织奖 | 参赛中小学生达到70%以上 | ||
学校组织奖 | 180个 | ||
教师参与奖 | 180名 | ||
幸运奖 | 每日在参赛选手中随机抽取10名 |
(二)评奖办法
本次知识竞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由系统自动评定。
1.个人奖:以竞赛成绩和竞赛所用时间作为排名的标准(先计算成绩,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再计算时间),全省统一排名,最后通过系统综合评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
2.市(州)、县(区)组织奖:参赛人数到奖项设置的要求,按照市州、县(区)所辖学校参赛总积分,由系统自动排名产生获奖市州、县(区)名单。
3.学校组织奖:按照各参赛学校的参赛总积分,由系统自动排名产生各县(区)获奖学校名单,全省共计180个。
积 分 | 参赛人数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教师参与奖 |
分 值 | 1分/人 | 30分/人 | 20分/人 | 10分/人 | 10分/人 |
即:学校总积分=参与初赛总人数×1分+获得一等奖总人数×30分+获得二等奖总人数×20分+获得三等奖总人数×10分+获得老师参与奖的老师人数×10分。
4.教师参与奖:参赛的教师以竞赛成绩和竞赛时间作为排名的标准(先考虑成绩,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虑时间),系统综合评定教师参与奖。
5.幸运奖:由系统根据每日参赛学生情况自动抽取10名幸运选手,抽奖结果即时公布。
六、活动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广泛发动,充分协调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要加大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校园报刊、学习园地、宣传栏、广播、网络等作用,加强宣传,采用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活动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组织学生到网吧等社会经营机构参加竞赛活动。
(五)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联系方式:
湖北省教育厅:黄昌军电 话:027-87328139
中 国 习 网: 刘梦虎电 话:15815515672
杨 阳电 话:18923837892
中国习网竞赛咨询电话:0755-83075105 82963502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