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校综治办[2011]1号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上海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以改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载体,努力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和“十二五”规划实施作贡献。
一、以“三防”建设为重点,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
(一)落实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市公安局制订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办〔2010〕54号)要求,结合本区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对照保安服务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配备、资质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各中小学、幼儿园人防能力。
(二)启动新一轮风险勘查三年行动计划。市教委将会同平安保险公司组织力量,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第二轮三年风险勘查行动(2011-2013),对学校食堂、操场、学生宿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三)完善技防使用维护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加强技防设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障技防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增强技防实战效果及人机联动预防、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各高校、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认真对照2010版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认真做好“2010-2011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
(五)推进安全教育常态化。一是市教委组织编写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安全管理手册;二是各中小学校要在消防部门专业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消防知识教育课、每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参加一次消防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运用活动;三是举行第四届中小学师生防灾自护技能展示和第二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竞赛。
二、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努力保持学校及周边良好环境秩序
(一)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八条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恶少”和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幕后老大”,有效防止在校学生受到社会不良人员的负面影响;要抓实校外治安辅导员进校工作,坚持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两次,开展安全检查和法制教育;要充分运用现有的广播、移动电视、网络等平台开展针对性防范宣传,在各幼儿园、小学开展奇奇安全流动课堂系列活动。加强与教育、工商、卫生、市容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完善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警校共同护校机制,坚持日常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机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整治,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
(二)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市场监管力度,严把登记准入关,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各类无照经营活动和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严厉查处学生涉及传销及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大学生现象。各级市容城管执法部门对乱设摊反复性较大的学校门口要落实专人固守制度,及时制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和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
(三)继续保持对经营性网吧和游戏机房等场所的高压监管态势。文广影视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文化执法、青保等部门,继续深化网吧分级监管工作,研究本市网吧发展趋势及内在规律,发挥网吧及游戏机房社会监督志愿者的作用;打击网吧及游戏机房接纳未成年人违规行为,着力巩固无证游戏机房、网吧专项整治成果,在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增强经营业主依法经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青保、文化执法部门要增强协同配合,不断完善网吧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信息抄告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和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建设。工商部门要继续做好无照网吧整治,遏制无照网吧回潮现象。
(四)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市新闻出版管理等部门要合理设置校园周边地区出版物网点,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各级文化执法部门要对中小学周边地区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清查,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口袋本”图书和非法音像制品。
(五)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春季、秋季开学前,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学校周边办。
(六)继续实施项目推进计划。重点完成43所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和建设任务。各区县要将2010年底排摸出的周边环境问题突出或经整治后仍有明显反复的43所中小学、幼儿园列为重点推进对象,深入实施年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项目推进计划,加强过程管理,积极开展师生评价意见征询和相关公示工作。
三、以机制建设为核心,努力提升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水平
(一)制订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要求》。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完成上海市地方标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要求》的制订工作,统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均衡化发展。
(二)探索研究校园停车管理措施。在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私家车停放现状调研基础上,市教委要认真研究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场地实际,制订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校园内停车管理办法,努力寻求教师实际需求和学生安全的平衡。完善20所寄宿制学校校园交通安全设施。
(三)探索建立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机制。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平安实事工程要求,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认真落实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并将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地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考核体系。
发布文号: 沪校综治办[2011]1号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上海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以改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载体,努力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和“十二五”规划实施作贡献。
一、以“三防”建设为重点,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
(一)落实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市公安局制订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办〔2010〕54号)要求,结合本区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对照保安服务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配备、资质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各中小学、幼儿园人防能力。
(二)启动新一轮风险勘查三年行动计划。市教委将会同平安保险公司组织力量,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第二轮三年风险勘查行动(2011-2013),对学校食堂、操场、学生宿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三)完善技防使用维护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加强技防设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障技防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增强技防实战效果及人机联动预防、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各高校、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认真对照2010版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估指标,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认真做好“2010-2011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
(五)推进安全教育常态化。一是市教委组织编写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安全管理手册;二是各中小学校要在消防部门专业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消防知识教育课、每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参加一次消防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运用活动;三是举行第四届中小学师生防灾自护技能展示和第二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竞赛。
二、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努力保持学校及周边良好环境秩序
(一)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八条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恶少”和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幕后老大”,有效防止在校学生受到社会不良人员的负面影响;要抓实校外治安辅导员进校工作,坚持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两次,开展安全检查和法制教育;要充分运用现有的广播、移动电视、网络等平台开展针对性防范宣传,在各幼儿园、小学开展奇奇安全流动课堂系列活动。加强与教育、工商、卫生、市容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完善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警校共同护校机制,坚持日常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机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整治,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
(二)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市场监管力度,严把登记准入关,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各类无照经营活动和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严厉查处学生涉及传销及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大学生现象。各级市容城管执法部门对乱设摊反复性较大的学校门口要落实专人固守制度,及时制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和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
(三)继续保持对经营性网吧和游戏机房等场所的高压监管态势。文广影视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工商、文化执法、青保等部门,继续深化网吧分级监管工作,研究本市网吧发展趋势及内在规律,发挥网吧及游戏机房社会监督志愿者的作用;打击网吧及游戏机房接纳未成年人违规行为,着力巩固无证游戏机房、网吧专项整治成果,在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增强经营业主依法经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青保、文化执法部门要增强协同配合,不断完善网吧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信息抄告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和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建设。工商部门要继续做好无照网吧整治,遏制无照网吧回潮现象。
(四)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市新闻出版管理等部门要合理设置校园周边地区出版物网点,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各级文化执法部门要对中小学周边地区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清查,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口袋本”图书和非法音像制品。
(五)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春季、秋季开学前,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学校周边办。
(六)继续实施项目推进计划。重点完成43所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和建设任务。各区县要将2010年底排摸出的周边环境问题突出或经整治后仍有明显反复的43所中小学、幼儿园列为重点推进对象,深入实施年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项目推进计划,加强过程管理,积极开展师生评价意见征询和相关公示工作。
三、以机制建设为核心,努力提升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水平
(一)制订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要求》。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完成上海市地方标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要求》的制订工作,统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均衡化发展。
(二)探索研究校园停车管理措施。在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私家车停放现状调研基础上,市教委要认真研究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场地实际,制订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校园内停车管理办法,努力寻求教师实际需求和学生安全的平衡。完善20所寄宿制学校校园交通安全设施。
(三)探索建立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机制。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平安实事工程要求,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认真落实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并将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地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