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民政部2011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
1. 201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委托课题申报说明
2. 2011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
附件1:
201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委托课题申报说明
为做好201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委托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规程说明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条件
委托课题面向全国民政系统。委托课题的申报者为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单位。鼓励联合申请,但原则上联合单位不超过3个,且要明确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二、申报准备
申报委托课题的单位,要根据《民政部2011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填写《2011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可从民政部网站http//www.mca.gov.cn下载附件)。委托课题研究领域限于民政业务领域,突出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实效性。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20日。《2011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下载)(文本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委托课题完成期限为2011年5月30日前。承担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题的研究,并及时将研究成果报部政策研究中心。
四、经费资助
每项委托课题给予20000元的经费资助。资助程序为:课题意向表通过部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后,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预付50%的课题经费。余款待课题成果验收合格后拨付。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的课题,将停止拨款。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政编码:100721
联 系 人:李慷 孟凡杰
联系电话:010-58123794
电子邮箱:zhy2@mca.gov.cn(接收电子文本)
附件2:
申报编号
2011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
申报单位
地区(省、市、自治区)
单位负责人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二零一零年修订
发布文号:
民政部2011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民政部2011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2010年11月17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研讨民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民政政策理论创新,为“十二五”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发布2011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一、自选课题 (一)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研究如何推进“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围绕创新理念、完善制度、探索方法,研究如何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创新。 (三)围绕提高标准、规范管理、加强衔接,研究如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四)围绕扩大范围、完善制度、提高水平,研究如何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 (五)围绕落实政策、健全制度,研究如何推进老龄化背景下的我国老龄事业发展。 (六)围绕深化改革、完善政策、落实待遇,研究如何推进优抚安置工作改革。 (七)围绕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研究如何深化基层民主、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八)围绕完善法律政策、创新管理模式,研究如何优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 (九)围绕拓展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研究如何改进城乡社区服务。 (十)围绕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研究如何加强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社会事务管理。 (十一)围绕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研究如何加快慈善事业发展。 (十二)围绕整合人力资源、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研究如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以上选题面向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倡导民政部机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提交论文,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委托课题 (一)民政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二)民政工作与社会服务发展研究 (三)民政职能发展研究 (四)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研究 (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六)城乡社区服务建设研究 (七)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机制创新研究 (八)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队伍建设研究 (九)新时期优抚安置工作创新研究 委托课题研究主要面向全国民政系统,委托课题申报者须从民政部网站(http//www.mca.gov.cn)下载并填写《2011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经评审方可立项。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接受委托课题立项申请。 三、研究要求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十二五”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为新时期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开拓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 (二)课题研究成果要求未公开发表,力求原创性、前瞻性、开拓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观点明确、遵守学术规范;已获奖论文不予评奖,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承担。 (三)课题研究成果应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自选课题研究字数不少于5千字。委托课题研究字数不少于3万字,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报告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 (四)课题报告书的编排格式:题目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五)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四、论文征集与评奖 (一)请于2011年5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研究成果寄至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联系人: 李慷 孟凡杰 联系电话:010-58123794 电子邮箱: zhy2@mc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100721) (二)自选课题研究成果由民政部课题评审组进行匿名评审,将评选出获奖论文(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委托课题研究给予资助,研究成果由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验收,颁发结题证书。 (四)获奖论文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和民政部网站公布,并结集正式出版;部分优秀论文在“民政论坛”上交流。 |
1. 201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委托课题申报说明
2. 2011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
附件1:
201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委托课题申报说明
为做好201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委托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规程说明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条件
委托课题面向全国民政系统。委托课题的申报者为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单位。鼓励联合申请,但原则上联合单位不超过3个,且要明确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二、申报准备
申报委托课题的单位,要根据《民政部2011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填写《2011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可从民政部网站http//www.mca.gov.cn下载附件)。委托课题研究领域限于民政业务领域,突出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实效性。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20日。《2011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下载)(文本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委托课题完成期限为2011年5月30日前。承担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题的研究,并及时将研究成果报部政策研究中心。
四、经费资助
每项委托课题给予20000元的经费资助。资助程序为:课题意向表通过部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后,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预付50%的课题经费。余款待课题成果验收合格后拨付。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的课题,将停止拨款。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政编码:100721
联 系 人:李慷 孟凡杰
联系电话:010-58123794
电子邮箱:zhy2@mca.gov.cn(接收电子文本)
附件2:
申报编号
2011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
申报单位
地区(省、市、自治区)
单位负责人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二零一零年修订
课题名称: | ||||||||||
申报单位 | ||||||||||
参与单位 | ||||||||||
课题完成期限 | 2011年5月30日 | |||||||||
申报单位情况 | 课题负责人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电话(手机) | |||||
课题联系人 |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电话(手机)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
主要参加者 | 姓 名 | 性 别 | 专业职务 | 研究专长 | 学 历 | 学 位 | 工作单位 | |||
课 题 论 证 简 述 | 项目论证简述(项目的详细论证报告可附后) 1.本课题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意义 2.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和方法、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3.预期成果(将提出的建议和创新的理论) 4.研究条件和保证 | |||||||||
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