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沪教委高[2010]1号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现将《201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201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上海高等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以《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学科专业建设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为抓手,以探索推动创新人才培养为改革重点,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一、科学发展,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1.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修改完善《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颁布并实施规划纲要。编发学习辅导材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全国和本市的规划纲要学习宣传培训活动。
2.启动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启动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本市各高校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3.开展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资源调查工作。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本市普通高校资源调查工作,摸清校区数量、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资料等综合情况,为本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基础性数据,推动本市高等教育不断持续发展。
二、立德育人,扎实推进高校德育工作
4.广泛开展世博主题教育活动。充分挖掘世博的教育资源,以世博实践为抓手,重点实施“一个计划(世博志愿者激励计划)、五大系列(世博志愿精神弘扬、世博文化展示、世博文明践行、世博创意行动、世博风采宣传)、十个项目”,着力打造“海宝一代”。
5.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进科学发展观“三进”工作,开展《六个“为什么”》进思政课试点工作。设立优秀思政课教师巡讲制度,组织教学督导,召开第四届教学论坛、教学研讨会、教学比赛等,建好思政课网站。制定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出台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深入开展思政课教师课程轮训、岗前培训和骨干研修。继续遴选设立若干个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出台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办好形势政策教育教师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上海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
6.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推出“阳光计划”,培养思政专家。组织高校辅导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建立辅导员境外研修基地,继续做好辅导员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和高级研修工作,拓展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方向。继续推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设立优秀辅导员工作室,推广辅导员博客,举办年度辅导员论坛。召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讨会,出台《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民族学生、留学生、民办高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特点的研究。出台高校师德管理办法。
7.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发展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教育、帮困育人、学业指导等工作纳入“人生指导工程”。推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规划》和《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区域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完成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和示范中心遴选、验收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构建心理危机报送系统。组建新一届心理专家委员会。推进学校心理咨询师培训和认证工作,制定学校心理咨询师后续教育办法和学校高级心理咨询师认定办法。把职业发展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创业教育,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推进高校慈善爱心屋建设,加强帮困育人工作。
8.系统谋划学校德育科学发展。制定《上海学校德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哲社课题德育系列、市德育理论研究课题、市德育决策咨询课题、市德育实践研究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召开上海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研究年会,承办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论坛。
三、内涵发展,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010年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以《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高校发展定位规划为基础,全面实施上海高校内涵建设“085工程”,包括综合建设、人才培养、知识创新与知识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国际交流等主要内容。
9.全面推进“085工程”建设工作。完善巩固市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发展定位规划,推进部属高校的发展定位规划和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工作。以上海各高校发展定位规划作为“085工程”内涵建设项目支持的依据,按照分类指导原则深化“085工程”先行先试工作,扩大试点院校的范围,增强支持力度。开展“085工程”建设项目库和运行平台建设。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主动创新管理制度,优化宏观管理模式,形成政府对学校“规划统筹引导、资源优化配置、项目目标管理、绩效全面评价”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在各自定位的基础上争创一流。
(一)积极实施综合建设
10.加强共建高校重点建设。结合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的实施,推进“985工程”三期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上海高校“211工程”三期建设工作,持续支持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
11.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推进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工作。修订《上海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的资金扶持力度。促进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多方面合作。规范民办高校学费监管和成本核算。继续创新并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督导和服务体制,切实发挥市级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市教委民办教育领导小组会商机制,组建上海市民办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创新民办高校督导工作。做好民办教育各项行政许可和审批、检查工作,依法受理民办高校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变更等申请工作,依法开展民办高校年检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管理,重新核定民办高校的办学规模。开展民办教育课题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探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上海民办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二)深入推进创新人才培养
12.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开展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完善和优化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搭建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开展研究生教育公共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展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省级初选及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和学位论文抽检“双盲”评议工作。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的授权审核工作。
13.落实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2010年度(第六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评选第8批市级高校精品课程,推动课程教学改革。建设好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做好教育高地建设工作,推动专业教学改革。开展优秀教学团队和高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配合教育部做好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包括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改革创新实验区等。配合教育部做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一步完善本科新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作好年度专业设置审批工作。推进创业教育相关工作。开展全英语教学示范性课程建设。加强高校合作办学,进一步发挥本市“东北片”、“西南片”、“松江大学园区”高校的合作办学优势,推进高校间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14.开展高职高专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工作。启动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程。继续进行高职院校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第六期建设;继续进行民办高校教学高地第六期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完成第一、第二批示范高职验收。按照教育部要求,用新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继续开展上海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构架高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探索中高职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推进高职高专示范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高职高专汽车类、护理类等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不断深化知识创新与知识服务平台建设
15.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布局一批冲击国际一流学科。以“一流学科带动一流大学发展”的理念,深化重点学科建设和绩效评价,制定落实具体举措,着力推进国际一流学科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重点学科体系。按照“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强化分类指导,强化学科优势,突显学校特色,形成“校校有特色、校校有发展”发展格局。
16.深入开展研发基地建设。继续贯彻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目标和任务,聚焦“九大领域”,布局并重点建设一批与“四个率先”和“四个中心”建设目标相衔接的高校知识服务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研发基地。着力提升高校知识服务的能力,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研究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以增强服务国家战略能力为核心,按照“比照衔接”的原则,瞄准国家专项战略,通过市级培育项目(基地)建设,增强上海高校综合竞争力,形成高校与城市(区域)联动发展良性机制。
17.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建设。不断深化技术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增强高校服务区域社会经济能力为核心,积极推动产学研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学校与企业设立联合研发基地,兴办大学科技园、共建产学研联合基地等多种形式,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18.继续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以促进高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繁荣为核心,继续加强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启动实施精品计划和专题数据库等建设,为上海现代服务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充分发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作用,使高校成为国家和区域创新的重要思想库和智囊团。
19.充分发挥高校文化艺术类学科引领作用。以增强高校文化贡献力为核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对大师艺术工作室、艺术创新平台等建设,深化对文化艺术类学科的运行机制和绩效评价的管理,促进高校文化艺术类学科发展和文化艺术类人才的培养能力的提升。
(四)持续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20.实施各类人才计划。构架教育系统东方人才体系,实施2010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开展“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绩效评估工作,完善“东方学者”岗位与地方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对接办法,编印《“东方学者”岗位目录指南》。设立“上海高校教师出国留学进修资金计划”、“上海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继续实施“上海高校优青科研专项基金”项目。
21.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高校以职称评价为抓手,形成以业绩共享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启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五)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22.继续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和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继续落实与国外友好城市教育交流项目,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友好城市交流渠道,搭建友好城市交流平台。积极推进上海与世界一流高校的合作办学。制定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申报、管理制度和指导性意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认证和评估工作,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23.进一步提高留学生质量。继续根据“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要求,发展外国留学生事业,促进各高校留学生的优化和良性发展,提高留学生质量,努力把上海建设成国际学生留学目的地城市。初步建立外国留学生的社会体系,在继续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的同时,着手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一批外国留学生外语教学课程,鼓励高校赴国外建设外国留学生生源基地。宣传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赴国外举办“上海教育展”。进一步推动高校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提高汉语国际推广的实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24.继续做好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工作。大力开展沪台两地在教育领域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交流合作。支持沪台高校通过交流学生实现学分互认。继续加强和发展与港澳地区的形式多样的教育合作项目。指导区县和高校继续做好台湾学生的工作。
四、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学生工作水平
25.认真做好各类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根据本市各高校的发展情况、学科建设情况、教学水平、师资力量、毕业生就业等状况,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科学编制各类招生计划。
26.稳步推进上海高校招生相关工作。巩固和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审核工作的长效机制。狠抓落实,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指导工作。理顺关系,积极研究本市8所部属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管理权限事宜。严格管理,加大对招生章程审核备案的力度。超前谋划,着力研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配套的高招政策,积极探索,着手研究成人高考改革工作。
27.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巩固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构建“覆盖全面、层次合理、运行有效、特色鲜明”的上海高校创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上海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创业教育。继续组织实施和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国家就业项目,力争就业人数在2009年规模的基础上有所增长。实施“大学生世博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等项目,完善各类就业项目的后续保障体系。积极开展职业见习相关工作。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继续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继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对毕业生开展贯穿全程的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服务。
28.健全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资助工作制度。积极筹建上海市学生资助工作研究会。积极探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科学性帮困育人规划和有针对性的成才发展规划。
29.严格规范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继续认真做好本市高校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申诉申请复核处理工作。认真完成上海高校大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开发,加强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
五、规范管理,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水平
30.深入开展教育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深化“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项目研究,推动长三角教育合作项目进程。深入开展《上海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31.全面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高校章程建设研究,推动高校依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章程,指导学校开展相关规章制度的梳理。制定《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学生申诉等法律救济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32.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梳理和完善高校财务、基建、采购、招生、办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等方面的制度。选择若干高校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洁从业教育,制定高校教师师德规范性文件。
33.继续推进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设。重点抓好上海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上海电力学院平凉路校区扩建及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校区建设等项目。
34.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进一步细化、优化教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科学合理的公共财政拨款制度改革,开展市属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和生均经常性经费拨款标准研究。尝试建立公共财政教育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制度。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城市活动,加强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35.进一步加强高校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时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党委组织部门下达的年度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开展部分高校审计调研,对四所高校教育审计工作进行督导。
36.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完成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学习点的检查和现代远程教育年报年检工作。
六、深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各项相关工作
37.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进高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积极推进中华经典诵读进高校活动。加强高校语文类课程建设。进一步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对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高校迎评工作的指导。组织本市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评估认定工作,召开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命名表彰会。继续开展“迎世博、学双语”活动。
38.不断提高高校体育、卫生、艺术和科普、国防教育等方面的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全面启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完成学校体育基础设施达标和布局建设规划。启动高校体育精品课程建设。实现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品牌化、市场化运作。完成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所设项目运动队大中小学统筹布局,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做好参加2012年举行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备战工作。启动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完成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应急防控的网络化管理建设工作。实施学生体质健康公告及健康干预制度。加强艺术、科普课程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完成迎世博大学生系列活动。完成本市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进一步在大学生中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军事课教师教学水平,完善大学生征兵的相关政策措施。
39.全面提升高校后勤工作,不断适应高校改革与发展需要。完善《上海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继续深化上海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内涵建设。落实教育部、农业部和商务部文件要求,做好上海鲜活农产品基地直供高校食堂(“农校对接”)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和要求,做好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制定《2010年上海市教育系统节能重点工作》和《“十二五”学校节能减排工作规划》。研究制订《上海市贯彻〈教育部节约型校园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节约型高校创建工作。完成第三批节水型学校(校区)评比验收,做好本市首批“地下水应急供水水源地建设”工程高校试点工作,提升高校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高校供水安全和校园稳定。
40.落实世博安保措施,确保高校安全稳定。加强高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加强稳定工作前瞻性研判,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警。制定《上海高校反恐防范指导性意见》,适时组织高校开展反恐防范专项检查。认真排摸清楚治安等隐患,稳步推进学校安全的技防、物防、人防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技防系统建设,重点推进民办高校的技防建设。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平安志愿者招募、组织和业务指导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出租场所、地下空间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本市教育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调查登记,建立健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落实重点监控和动态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配合地区综治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
发布文号: 沪教委高[2010]1号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现将《201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201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上海高等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以《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学科专业建设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为抓手,以探索推动创新人才培养为改革重点,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一、科学发展,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1.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修改完善《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颁布并实施规划纲要。编发学习辅导材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全国和本市的规划纲要学习宣传培训活动。
2.启动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启动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本市各高校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3.开展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资源调查工作。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本市普通高校资源调查工作,摸清校区数量、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资料等综合情况,为本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基础性数据,推动本市高等教育不断持续发展。
二、立德育人,扎实推进高校德育工作
4.广泛开展世博主题教育活动。充分挖掘世博的教育资源,以世博实践为抓手,重点实施“一个计划(世博志愿者激励计划)、五大系列(世博志愿精神弘扬、世博文化展示、世博文明践行、世博创意行动、世博风采宣传)、十个项目”,着力打造“海宝一代”。
5.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进科学发展观“三进”工作,开展《六个“为什么”》进思政课试点工作。设立优秀思政课教师巡讲制度,组织教学督导,召开第四届教学论坛、教学研讨会、教学比赛等,建好思政课网站。制定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出台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深入开展思政课教师课程轮训、岗前培训和骨干研修。继续遴选设立若干个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出台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办好形势政策教育教师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上海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
6.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推出“阳光计划”,培养思政专家。组织高校辅导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建立辅导员境外研修基地,继续做好辅导员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和高级研修工作,拓展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方向。继续推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设立优秀辅导员工作室,推广辅导员博客,举办年度辅导员论坛。召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讨会,出台《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民族学生、留学生、民办高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特点的研究。出台高校师德管理办法。
7.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发展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教育、帮困育人、学业指导等工作纳入“人生指导工程”。推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规划》和《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区域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完成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和示范中心遴选、验收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构建心理危机报送系统。组建新一届心理专家委员会。推进学校心理咨询师培训和认证工作,制定学校心理咨询师后续教育办法和学校高级心理咨询师认定办法。把职业发展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创业教育,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推进高校慈善爱心屋建设,加强帮困育人工作。
8.系统谋划学校德育科学发展。制定《上海学校德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哲社课题德育系列、市德育理论研究课题、市德育决策咨询课题、市德育实践研究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召开上海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研究年会,承办第二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论坛。
三、内涵发展,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010年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以《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高校发展定位规划为基础,全面实施上海高校内涵建设“085工程”,包括综合建设、人才培养、知识创新与知识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国际交流等主要内容。
9.全面推进“085工程”建设工作。完善巩固市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发展定位规划,推进部属高校的发展定位规划和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工作。以上海各高校发展定位规划作为“085工程”内涵建设项目支持的依据,按照分类指导原则深化“085工程”先行先试工作,扩大试点院校的范围,增强支持力度。开展“085工程”建设项目库和运行平台建设。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主动创新管理制度,优化宏观管理模式,形成政府对学校“规划统筹引导、资源优化配置、项目目标管理、绩效全面评价”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在各自定位的基础上争创一流。
(一)积极实施综合建设
10.加强共建高校重点建设。结合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的实施,推进“985工程”三期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上海高校“211工程”三期建设工作,持续支持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
11.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推进落实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工作。修订《上海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的资金扶持力度。促进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多方面合作。规范民办高校学费监管和成本核算。继续创新并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督导和服务体制,切实发挥市级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市教委民办教育领导小组会商机制,组建上海市民办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创新民办高校督导工作。做好民办教育各项行政许可和审批、检查工作,依法受理民办高校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变更等申请工作,依法开展民办高校年检工作,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管理,重新核定民办高校的办学规模。开展民办教育课题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探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上海民办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二)深入推进创新人才培养
12.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开展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完善和优化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搭建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开展研究生教育公共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展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省级初选及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和学位论文抽检“双盲”评议工作。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的授权审核工作。
13.落实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2010年度(第六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评选第8批市级高校精品课程,推动课程教学改革。建设好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做好教育高地建设工作,推动专业教学改革。开展优秀教学团队和高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配合教育部做好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包括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改革创新实验区等。配合教育部做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一步完善本科新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作好年度专业设置审批工作。推进创业教育相关工作。开展全英语教学示范性课程建设。加强高校合作办学,进一步发挥本市“东北片”、“西南片”、“松江大学园区”高校的合作办学优势,推进高校间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14.开展高职高专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工作。启动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工程。继续进行高职院校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第六期建设;继续进行民办高校教学高地第六期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完成第一、第二批示范高职验收。按照教育部要求,用新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继续开展上海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构架高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探索中高职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推进高职高专示范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高职高专汽车类、护理类等专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不断深化知识创新与知识服务平台建设
15.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布局一批冲击国际一流学科。以“一流学科带动一流大学发展”的理念,深化重点学科建设和绩效评价,制定落实具体举措,着力推进国际一流学科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建立并完善国家、省市、学校三级重点学科体系。按照“扶需、扶特、扶强”的原则,强化分类指导,强化学科优势,突显学校特色,形成“校校有特色、校校有发展”发展格局。
16.深入开展研发基地建设。继续贯彻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目标和任务,聚焦“九大领域”,布局并重点建设一批与“四个率先”和“四个中心”建设目标相衔接的高校知识服务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研发基地。着力提升高校知识服务的能力,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研究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以增强服务国家战略能力为核心,按照“比照衔接”的原则,瞄准国家专项战略,通过市级培育项目(基地)建设,增强上海高校综合竞争力,形成高校与城市(区域)联动发展良性机制。
17.进一步推进“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建设。不断深化技术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增强高校服务区域社会经济能力为核心,积极推动产学研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鼓励和支持学校与企业设立联合研发基地,兴办大学科技园、共建产学研联合基地等多种形式,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18.继续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以促进高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繁荣为核心,继续加强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启动实施精品计划和专题数据库等建设,为上海现代服务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充分发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作用,使高校成为国家和区域创新的重要思想库和智囊团。
19.充分发挥高校文化艺术类学科引领作用。以增强高校文化贡献力为核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对大师艺术工作室、艺术创新平台等建设,深化对文化艺术类学科的运行机制和绩效评价的管理,促进高校文化艺术类学科发展和文化艺术类人才的培养能力的提升。
(四)持续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20.实施各类人才计划。构架教育系统东方人才体系,实施2010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开展“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绩效评估工作,完善“东方学者”岗位与地方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对接办法,编印《“东方学者”岗位目录指南》。设立“上海高校教师出国留学进修资金计划”、“上海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继续实施“上海高校优青科研专项基金”项目。
21.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高校以职称评价为抓手,形成以业绩共享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启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五)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22.继续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和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继续落实与国外友好城市教育交流项目,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友好城市交流渠道,搭建友好城市交流平台。积极推进上海与世界一流高校的合作办学。制定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申报、管理制度和指导性意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认证和评估工作,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23.进一步提高留学生质量。继续根据“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要求,发展外国留学生事业,促进各高校留学生的优化和良性发展,提高留学生质量,努力把上海建设成国际学生留学目的地城市。初步建立外国留学生的社会体系,在继续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的同时,着手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基地”。建设一批外国留学生外语教学课程,鼓励高校赴国外建设外国留学生生源基地。宣传上海市政府奖学金,赴国外举办“上海教育展”。进一步推动高校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提高汉语国际推广的实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24.继续做好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工作。大力开展沪台两地在教育领域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交流合作。支持沪台高校通过交流学生实现学分互认。继续加强和发展与港澳地区的形式多样的教育合作项目。指导区县和高校继续做好台湾学生的工作。
四、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学生工作水平
25.认真做好各类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根据本市各高校的发展情况、学科建设情况、教学水平、师资力量、毕业生就业等状况,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科学编制各类招生计划。
26.稳步推进上海高校招生相关工作。巩固和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审核工作的长效机制。狠抓落实,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指导工作。理顺关系,积极研究本市8所部属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管理权限事宜。严格管理,加大对招生章程审核备案的力度。超前谋划,着力研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配套的高招政策,积极探索,着手研究成人高考改革工作。
27.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巩固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构建“覆盖全面、层次合理、运行有效、特色鲜明”的上海高校创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上海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创业教育。继续组织实施和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国家就业项目,力争就业人数在2009年规模的基础上有所增长。实施“大学生世博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等项目,完善各类就业项目的后续保障体系。积极开展职业见习相关工作。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继续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继续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对毕业生开展贯穿全程的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服务。
28.健全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资助工作制度。积极筹建上海市学生资助工作研究会。积极探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科学性帮困育人规划和有针对性的成才发展规划。
29.严格规范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继续认真做好本市高校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申诉申请复核处理工作。认真完成上海高校大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开发,加强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
五、规范管理,提高高等教育管理水平
30.深入开展教育政策研究和立法工作。深化“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项目研究,推动长三角教育合作项目进程。深入开展《上海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31.全面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高校章程建设研究,推动高校依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章程,指导学校开展相关规章制度的梳理。制定《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标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学生申诉等法律救济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32.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梳理和完善高校财务、基建、采购、招生、办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等方面的制度。选择若干高校开展高校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洁从业教育,制定高校教师师德规范性文件。
33.继续推进本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设。重点抓好上海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上海电力学院平凉路校区扩建及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校区建设等项目。
34.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进一步细化、优化教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科学合理的公共财政拨款制度改革,开展市属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和生均经常性经费拨款标准研究。尝试建立公共财政教育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制度。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城市活动,加强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35.进一步加强高校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时完成市委组织部和党委组织部门下达的年度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开展部分高校审计调研,对四所高校教育审计工作进行督导。
36.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完成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学习点的检查和现代远程教育年报年检工作。
六、深化发展,进一步推进各项相关工作
37.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进高校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积极推进中华经典诵读进高校活动。加强高校语文类课程建设。进一步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强对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等高校迎评工作的指导。组织本市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评估认定工作,召开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命名表彰会。继续开展“迎世博、学双语”活动。
38.不断提高高校体育、卫生、艺术和科普、国防教育等方面的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全面启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完成学校体育基础设施达标和布局建设规划。启动高校体育精品课程建设。实现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的品牌化、市场化运作。完成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所设项目运动队大中小学统筹布局,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做好参加2012年举行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备战工作。启动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完成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应急防控的网络化管理建设工作。实施学生体质健康公告及健康干预制度。加强艺术、科普课程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完成迎世博大学生系列活动。完成本市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进一步在大学生中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军事课教师教学水平,完善大学生征兵的相关政策措施。
39.全面提升高校后勤工作,不断适应高校改革与发展需要。完善《上海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继续深化上海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内涵建设。落实教育部、农业部和商务部文件要求,做好上海鲜活农产品基地直供高校食堂(“农校对接”)试点工作。按照市政府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和要求,做好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制定《2010年上海市教育系统节能重点工作》和《“十二五”学校节能减排工作规划》。研究制订《上海市贯彻〈教育部节约型校园评估标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节约型高校创建工作。完成第三批节水型学校(校区)评比验收,做好本市首批“地下水应急供水水源地建设”工程高校试点工作,提升高校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高校供水安全和校园稳定。
40.落实世博安保措施,确保高校安全稳定。加强高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加强稳定工作前瞻性研判,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警。制定《上海高校反恐防范指导性意见》,适时组织高校开展反恐防范专项检查。认真排摸清楚治安等隐患,稳步推进学校安全的技防、物防、人防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技防系统建设,重点推进民办高校的技防建设。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平安志愿者招募、组织和业务指导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出租场所、地下空间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本市教育系统重大危险源的调查登记,建立健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数据库”,落实重点监控和动态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配合地区综治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