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上海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的通知

2020年07月14日13:43:08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沪教委学[2010]10号
各有关市属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沪财教〔2008〕3号)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09〕73号)有关规定,我委经统计,发现部分高校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额度少于原分配计划。为了确保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额用于困难学生,现根据本市国家励志奖学金专家评审会议评审意见,我委决定对上海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计划额度予以调整,其中减少2所高校额度,增加7所学校额度,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校做好相应工作,注意上报额度的准确性,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2009年度部分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调整表
单位:人,元
学校
原分配名额
调整后名额
调整情况
总金额
上海师范大学
684
642
减少42人
3210000
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
55
43
减少12人
215000
上海理工大学
576
593
增加17人
2965000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474
485
增加11人
2425000
上海电机学院
431
436
增加5人
2180000
上海建桥学院
254
266
增加12人
1330000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104
108
增加4人
540000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150
153
增加3人
765000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50
52
增加2人
2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