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宣城市政府
发布文号: 宣政秘[2010]32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宣城市市区学校布点规划(2007-2020)的请示》(宣规〔2009〕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宣城市市区学校布点规划(2007-2020)》(工程编号C-1-08-018,以下简称《学校布点规划》)。同意到规划期末(2020年),市区建设幼儿园约72~96所、小学约47所、初中约21所、普通高中约9所、职业中学约4所、大专院校约1所、其它学校约3所。
二、结合地块、片区详细规划的制定,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依据地块、片区容量,科学合理核定建设标准及规模。
三、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核定用地指标。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2m2,初中不低于25m2;城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14m2,初中不低于20m2。核定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并体现集约节约城市用地的原则。
四、《学校布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规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和谐宜居的山水旅游城市”建设各具风貌特色的校园。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发布文号: 宣政秘[2010]32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宣城市市区学校布点规划(2007-2020)的请示》(宣规〔2009〕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宣城市市区学校布点规划(2007-2020)》(工程编号C-1-08-018,以下简称《学校布点规划》)。同意到规划期末(2020年),市区建设幼儿园约72~96所、小学约47所、初中约21所、普通高中约9所、职业中学约4所、大专院校约1所、其它学校约3所。
二、结合地块、片区详细规划的制定,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依据地块、片区容量,科学合理核定建设标准及规模。
三、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要求,进一步核定用地指标。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2m2,初中不低于25m2;城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14m2,初中不低于20m2。核定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并体现集约节约城市用地的原则。
四、《学校布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规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和谐宜居的山水旅游城市”建设各具风貌特色的校园。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