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22:35:43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中青联发[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科技厅(局):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团中央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国科发农[2009])242号),引导农村青年积极学用科学技术,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致富成才,共青团中央、科技部决定共同实施“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科技的需求,以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为重点,以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为载体,以大学生村官和返乡农村青年为重点群体,促进科技要素带动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集聚,推动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探索一条农村青年以科技促创业、以创业促增收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围绕促进农业科技产业链建设,在全国每年培养3000名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并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每年帮扶500个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在全国每年建立300个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培训2万名农村青年科技创业带头人。促进农业科技推广,搭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每年重点推广500项农业实用技术和科技项目,开展1000场科技下乡活动。
三、工作任务
1.建设一支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队伍。从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杰出青年农民、青年商会会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等各类人才中,每年选择推荐一批科技特派员,纳入当地科技部门培养计划,并优先为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2.建设一批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产业链。鼓励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入股、有偿服务等形式,与当地农民尤其是专业大户、农民专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结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共同发展创业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产业链建设,支持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将信息、科技、金融等生产要素植入产业链。
3.扶持一批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部门通过政策、资金、项目扶持等方式,帮扶一批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当地青年农民建立的技术含量高、具有产业链规模、具备推广价值的专业合作社。
4.推动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农村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共青团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星火培训学校、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探索建立一批运作规范的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依托基地开展各类培训。
5.加强农村青年科技创业带头人培训。在共青团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总体框架下,每年选一批有强烈创业愿望、有一定生产经营经验和经济基础的农村青年,依托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创业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和就业创业技能。
6.推广一批农业实用技术和科技项目。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科普书籍、挂图、光盘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每年重点宣传推介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项目。依托农村青年科技培训基地,扶持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各类人才率先采用农业良种和先进技术,带头实施科技致富项目,形成以户带户、以户带村的科技推广示范模式。
7.开展“科技信息直通车”活动。创新大学生西部志愿者、科技支农服务团、大学生“三下乡”服务团的工作方式和内容,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科技下乡活动。探索由村团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或团员青年骨干担任信息员,在乡镇团委建设信息站,打造“科技信息直通车”。
8.开展乡村科普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团属媒体和大众传播媒介,通过科普知识讲座、科普文艺宣传、科普大集、科技大篷车等农村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村青年学知识、学技术,破除遗风旧俗、封建迷信,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四、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两阶段推进:
(一)试点阶段:2010年1月至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一批农业科技化水平较高、团的工作力量较强的县(区、市),先期开展试点;
(二)推进阶段:2011年开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团中央和科技部联合成立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任务和实施该行动的日常管理。各级团组织要把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作为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科技部门的沟通协作,抓实抓好。
2.建立工作机制。各级团组织和科技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沟通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对接。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定期抽查和督导各地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标准、按进度稳步推进。
3.加大扶持力度。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扶持力度,从政策、经费、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争取涉农金融机构支持,为实施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提供保障。
4.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工作简报、网络等多种媒体,多角度、多方位有针对性地宣传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的典型经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青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良好氛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要在3月20日之前,与当地科技部门对接,共同确定试点县,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并由各地团委汇总后报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农村发展处。
电话:010-85212023
传真:010-85212812
电子邮箱:ncfzc@126.com
共青团中央
科学技术部
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