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注销办理资料和办理条件是怎样的

2020年07月14日22:08:51

律师回答

办理资料: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火化证》或《火化通知书》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3)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入伍人员注销户口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取得外国国籍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原件);
(3)外国政府发给的永久居留权证明书(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境)定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条件:
1、办理死亡人员注销户口。
2、取得《应征入伍通知书》的人员可办理注销户口。
3、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人员,可办理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