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资料和政策规定有哪些

2020年07月10日10:31:40

律师回答

办理资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
2、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六款);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8、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属于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10、若您提交的资料第8项已实现与公安部门联网核查的,可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凭证。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0/static/helpMain/help-qa-fun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0/static/helpMain/help-qa-fun2.html
《机动车登记规定》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0/static/helpMain/help-qa-fun5.html。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0/static/helpMain/help-qa-fun1.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0/static/helpMain/help-qa-fun2.html《机动车登记规定》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0/static/helpMain/help-qa-fun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