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厅 发布文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地质矿产)局:2005年,由于受5月份强降雨、“6.17“特大洪灾和“海棠“、“泰利“、“龙王“等多次台风的影响,引发了大量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我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造成较大的影响。在各级党委、政府领...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设立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牌的通知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地矿)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领导提出的“规划、整治、警示“的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牌的...
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
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布文号: 根据2005年5月14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国家设定四个应急响应等级,国家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减灾委办公室和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具体承担国家应急...
焦作市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焦作市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12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市 长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焦作市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减轻地震对工程的破坏...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5]33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建设工程的成败。近年来,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地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存在引发新的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转发人事部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新人发[2005]8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地震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地震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为了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护人...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的通告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文[2005]50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对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依法保护工作通告如下:一、根据《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409号令),地震监测设施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布文号: 新政办明电[2011]25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今年进入汛期以来,我区强对流天气频发,多地出现冰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给当地农牧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很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测,...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地震测量队伍做好地震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05]0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地震局的部署,该局地震测量队伍将于“十一五”期间(2006年至2010年)在我市部分地区开展地震监测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届时,请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测量人员和车...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地震测量队开展地震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05]13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兰州铁路局:为全面贯彻落实2004年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精神,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十一五”期间(200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