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资发〔2010〕41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2010〕41号各中央企业:《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中央企业要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资评价〔2003〕7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保证企业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
关于中科院进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 国务院goblin 发布文号: 国函[2001]137 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科技部、中科院:你们《关于报送(关于改革中科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报告》(体改办产(2001)33号)收悉。现就中科院进行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问题批...
安徽省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布文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 《安徽省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已经1997年12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回良玉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安徽省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
发布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资评价(2003)7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为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依据《国有企业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直属机关机构变动单位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的意见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妥善做好省政府直属机关机构变动单位(以下简称机构变动单位)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的处置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资产清查登记和财务清算问题。机构变动单位及其机关后勤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
发布部门: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委[1999]3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加快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现代化战略任务,特就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1.党的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提留和剥离以及核销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嘉政办发[2007]32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提留和剥离以及核销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三月二日嘉兴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提留和剥离以及核销资...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上海市清产核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若干
发布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上海市清产核资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国资统[2003]167号 各委、办、局,各国资运营机构,各区县国资办(清产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办关于在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3]16号)要求和本市国资改革的实际情况,为加强...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产权变动情况分析报告制度
发布部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产权登记及产权变动情况的监督管理,考核企业国有资产的年度运营效益,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依据《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行业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