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发布文号: 银办函[2005]484号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你中心《关于本币市场有偿服务的请示》(中汇交发[2005]2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你中心本币市场施行有偿服务,向本币交易系统、中国货币网、中国票据网和数据接口的用户收取服务费用。你中心在制订...
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青岛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转发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集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青岛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转发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青价费178号成文日期:2002-08-09各市、区物价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支行:现将省物价局、省信息产业厅、财...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明确汇兑业务移交北京外汇管理部以后数据传输要求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 发布文号: 汇国函(2001)56号 中国银行总行、中信实业银行总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01)166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将部分外汇业务移交北京外汇管理部的通知》规定,对各在京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的汇兑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将部分外汇业务移交北京外汇管理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 汇发(2001)16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为了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提高外汇管理的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将原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办理的在京各有关单位外汇业务移交你管理部办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移交业务的项目...
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管理实施细则(试点用)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管理,方便境内居民个人因私用汇,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抑制外汇黑市,完善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构建农村、城市社区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安府办发[2008]5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顺市构建农村、城市社区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安顺市构建农村、城市社区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上海汇发[2001]138号 上海市各外汇指定银行(各区、县、有关局、外高桥保税区、漕河泾开发区、闵行开发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江出口加工区、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钻石交易联合管理办公室):现将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 汇发〔2002〕8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分局:为了切实实现依法行政,保证外汇管理行政复议工作合法、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总局制定了《国家...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换发《外汇检查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 汇发(1999)357号 为加强《外汇检查证》的统一管理,维护外汇检查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外汇检查工作,我局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的《外汇检查证》。现将新证的申领及发放等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分局遵照执行。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外汇管理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受权公布2008年11月19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公告
发布部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发布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08年11月1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293元,1欧元对人民币8.6234元,100日元对人民币为7.0748元,1港元对人民币0.88118元, 1英镑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