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办公室: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后,根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总体部署,从2005年开始,民政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县乡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地名标志管理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为进...
阅读全文
关于印发商洛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商洛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关于印发商洛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07〕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商洛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五月二十...
阅读全文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

发布部门: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鹤政办[2008]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系会议办公室制定的《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
阅读全文
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

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 《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王文涛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
阅读全文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文[2007]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十一五”殡葬改革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和“和谐宁德”...
阅读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宿政办发[2008]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宿...
阅读全文
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

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

发布部门: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9年9月4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9年9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9年9月27日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09年10月1日...
阅读全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宜春市政府 发布文号: 宜府发[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宜春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第一条为弘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党和政...
阅读全文
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

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
阅读全文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农家书屋”捐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农家书屋”捐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长府办函[2007]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农家书屋”捐赠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农家书屋...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