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调研报告

2020年12月15日16:07:01

政务公开是指政府机关应主动或者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公开或者使其知晓有关政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它是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知情权的基础,也是政府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重要方式,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党的xx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实行政务公开,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实行政务公开,是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选择。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实行政务公开,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政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实行政务公开是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委托我们管理国家,管理社会。因此,所有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行使权力理应受到人民的监督。我们的全部工作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广大群众所拥护为基本出发点。通过政务公开,使政府的主要行政活动及其结果让群众了解,受群众监督,必然促使各级干部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观念,从而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工作,更加努力地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事情办好。只有这样,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才能得到充分体现,党和政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信任和拥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2、实行政务公开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历史经验表明,在现代社会中,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依赖于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完善。而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直接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热情越来越高。实行政务公开,一方面可以督促我们尽可能地把有关政务公之于众,让广大群众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将促使我们建立—套完整的规章制度,使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3、实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很大程度上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具有透明性、规范性和公正性。市场经济需要法律约束,行政、执法部门也同样需要法律约束。市场经济又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公正无私,把保护公平竞争作为一个基本准则。政府部门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法律和政策服务,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实行政务公开。

4、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是保证决策正确与科学的关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面对新的形势,行政机关要及时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决断,仅靠几个领导人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

5、实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必须高度重视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约束。实行政务公开,把政府应公开的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及其结果如实地公之于众,让人民群众来评判和监督,可以有效地发挥权力的正面效应,制约权力的负面效应,可以有效地防止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滋生,这也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当前在实行政务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和谐和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上级部署,在实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推动了高效、廉洁、务实政府的建立;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开展的也不平衡,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1、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缺乏全面性。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具体,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只公开办事制度、年度目标、为民办实事等一些群众早已熟知的事项,对一些群众普遍关心、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大宗物品采购、工程项目发包、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财务收支情况、各类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内容却未公开或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

2、公开方式比较单一,缺乏针对性。目前的公开过于强调政府在政务公开中的主导地位,公开什么内容,公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公开都由政府部门和有关主管单位决定,群众只是被动地接受,容易使政务公开实际上成为只是政府自己的事情,是政府机关的一种“社会承诺”。没有紧紧扣住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这条主线。仅是注重政府向公众单向传输信息,对群众普遍关注或利害关系人急需了解的事项公开不够,因而不能实现政府和公众的双向互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效果。

3、公开手段有所局限,缺乏多样性。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务公开仅局限于通过印制小册子、上墙公开、工作流程表等传统形式公开。还有的部门在刚开始的时候还有公开栏、公开墙、公开册等,而现在只是在会议上简单的说说;有的单位公开栏选址不当,利用率不高,排版设计马虎,有的公开栏已经破损,不能再使用。还没有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平台,有的网站缺乏专业人员维护,网站内容更新缓慢,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4、公开制度不健全,缺乏长期性。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统一的政务公开法,政务公开的内容只是散见于《档案法》和《保密法》中,至使一些单位还没有建立政务公开制度。有的甚至对政务公开的宗旨不明确、内涵模糊,不能与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及其每个职位的职权相结合。有的单位公开次数较少,一年才公开一次,平时不认真公开,上级来检查时就大忙一阵,过后一年半载不见翻新。有的单位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无据可查,未建立长效机制,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5、整改措施不够落实,缺乏实效性。有的单位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只重公开前的形式,片面追求完成任务,而轻公开后的结果,往往一“公”了之,缺少与之互动的信息反馈平台,很少认真考虑公开后如何搜集群众的反馈意见,甚至是群众找上门来反映问题,也置若罔闻,更谈不上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个别单位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没有对群众提出的要求作进一步的说明和解释,该正面答复的不答复,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及时解决。

分析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本人认为既有主观亦有客观。主观方面,一是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参与层次低。二是有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指导帮助不够。三是一些基层干部的素质较差,法治意识不强,甚至夹带个人私欲,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缺乏动力和积极性,甚至持抵触排斥情绪。客观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管薄弱,搞与不搞一个样,导致政务公开形成一股风,风声过后就不再公开了。二是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人和行为缺乏明确和强有力的责任追究体系。三是各地各部门基础不一样,经济实力和条件不一样,所承担的职责有别,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的全面实行。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政务公开在中国可谓是方兴未艾,特别是随着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该项制度一定会有较快的发展。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本人将在单位这些年来对此问题的探索和实践,向大家作以介绍,或许从中有所启迪和借鉴:

市质监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是起步阶段。工作重点是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公开了本系统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责任追究和举报电话;第二阶段在,是规范阶段。工作重点是围绕创建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最佳、收费最低、政策最优、审批最简、信用最高、治安最好的“六个最”目标,启动“一站式”服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第三阶段在至今,是提高阶段。工作重点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局实施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开展的机关文化建设之中,对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责、行为、绩效实行“千分制”考核,细化到每名员工的岗位职责、作风建设和工作绩效。具体措施如下:

一、规范内容,适时公开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后,市质监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组织,制定出台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方案,首先对本系统的16项工作职责、128项工作程序、鉴定检验工作时限、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标准、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工作责任等进行规范,然后采取在日报、广播电视报上开辟“质量在线”专栏、在电台上搞辩假识假讲座、在电视上搞打假、文艺专题、在政府网站建立质监网页、在市局醒目位置挂“加强文明建设,提高道德素质”牌子、在单位设举报箱、在社会上广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对质监系统办事职责、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重大事项8大类12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了公开,并且做到应公开的全部予以公开。

二、适应发展,不断深化

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后,市质监局进一步将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第一,在内容上深化。从强调履行部门职能的公开深化到发挥部门职能,将市局开展的支持全民创业活动、下企业审批制度、减免审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持证收费、挂牌服务等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社会满意服务年”活动,为社会提供“十项内容”和“十项措施”的满意服务,从简单地查处“三乱”,变抓行业作风,创“六个最优”,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为进门热心、办事顺心、离开舒心。第二,在管理上深化。从要求履行自身职责的多一些,深化到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上来,24小时为企业开通服务热线,变坐门等客为上门服务。变一次性检定检验收费为全年打包服务、全全候尽职尽责。对工作人员从公开职责深化到包括领导在内的全员公开。明示每个人的工作职责,接受社会、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也接受本单位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的监督。第三,在形式上深化。从公开事深化到公开人,既体现正面要求,又突出负面激励,将谈话制度、12365投诉处理等进行公示,进行警示,从公开结果深化到公开过程,边干边公开,有反馈有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例如,就检定出租车计价器问题,我们接到市民的建议,主动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等。从自我评价到社会评价,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向社会发放5000份征求意见函、表、卡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评价结果。第四,在方法上深化。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用制度来保证系统的政务公开顺利、有效的运行,做到了规范管理,强制落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千分制”考核项,进行立体、透明、公开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优秀的给予奖励,基本称职的取消公务员年度奖励工资。实行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管理,提高管理、执法整体水平,从一月一调度变为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管理质量评审会议,每半年通过一次内审,每年通过一次外审,将每一个人的行为都纳入管理体系之中,都在大家的监督反馈之中,变由几个人管理、为全员管理、全员参与。这项工作已经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首肯,并在全市机关管理大会上作为典型介绍了经验。

三、加强领导,保证实施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市质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科为责任单位。第一,明确责任,定期考核。市局党组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及时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管理责任,及时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各职能科室负实施责任,及时公开、推行所属政务。实现了“十个指头弹钢琴”的工作格局。第二,完善制度,保障效果。强调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行政审批方面,审批项目能减则减,已从的24项减少到的4项,并且保证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保证一个窗口办理。选派高素质、负责的人员作为首席代表对所有审批项目进行全过程办理,保证行政相对人满意。市局的行政审批窗口已经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窗口,又被评为红旗窗口。在行政执法方面,实行科所队“三位一体”捆绑运作,用利益联,用责任分,靠执法开路,靠执法提供保障,靠执法树立形象,实现行政执法主体、程序、结果合法,几年里在行政执法上没有一次违纪案件、没有一件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没有一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被市政府评为“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被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政府法制办授予“辽宁省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称号,是全省质监部门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也是当年市唯一获得该荣誉的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届评为“文明机关”。在综合管理方面,重点体现在改革管理体制,整合系统资源上。把计量所与衡器所、特检所与锅检所进行合并,合并后的两个所,整体实力得到了提升,服务手段得了增强,社会功能进一步完善,更加适应政务公开工作形势。质检所通过改造升级,一次性通过省级的验收,并排在了全省前列,被评为省质监系统十佳规范院所,目前该所已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方面,召开了科技兴局大会,提出了科技兴局发展战略。在财务管理方面,成立了财务核算中心,市局与3个区分局、5个直属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网上运行,已经推行两年,效果很好。在学协会管理方面,学协会全部下放到技术机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没有在学协会兼职的。在管理机制方面,实行下企业审批制度,实行零距离服务、快捷服务和亲切服务,实行事前告知制和轻微违法不予财产处罚制,进一步加强了软环境建设。第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制度,保障相对人在政务公开中的救济权利。对于单位员工违反有关政务公开制度、规定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信息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践诺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部门责任公开道歉制和公务员责任行政赔偿制。并允许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取得救济。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市质监局及其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已呈现出递进式推进的良好态势,达到了有领导、有组织、有机构、有制度、有措施、有效果的要求。全面对外公开,实现了阳光行政;全面对内公开,实现了透明管理。全市质监系统领导班子民主、团结、和谐,干部群众想事、干事、成事的工作氛围与日俱增。行政效能不断提高,社会形象不断提升。具体表现在:思维方式变了,观念不断更新;工作方式变了,活力不断增强;工作环境变了,效率不断提高;执法环境变了,权威不断提升;管理模式变了,内容跃上新高;基础条件变了,服务水平提高;领导方式变了,执政能力增强;人的需求变了,文明成果凸现;工作思路变了,根基越打越牢;发展策略变了,整体合力增强。

以上是我对当前政务公开粗浅的认识和本单位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上的一些做法及取得的成绩,与政务公开要求还有差距。要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还必须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完善政务公开立法,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因此,国家还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法制化建设,尽快制订《政务公开法》及与之相适应的法规,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必须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还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围绕党政机关政务公开每个环节制定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预审、评议、反馈、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依照制度规范操作,以此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