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全文

2021年01月07日09:29:39

坚持依规治党,将制度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下文是2017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全文由情缘阅读网小编搜集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我代表中共河北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总结2015年全省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刚才,省委书记赵克志作了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和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纠正和肃清周本顺带来的不良影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在严惩极少数的同时,更加注重管住大多数;在快查快结的同时,更加注重依纪依规;在强化震慑的同时,更加注重“不敢、不能、不想”的协调推进,扭转了“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局面,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由胶着状态向反腐败斗争正在取得压倒性态势转变。

(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行。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影响论”“拐点论”等种种杂音,省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切实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政治基础。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要位置,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觉悟,增强忠诚于党、保持定力的理性自觉。对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新思想新部署,对新修订的一准则两条例,对“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及时跟进学习,认真研究部署,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应对挑战、推动实践。

经受重大政治考验,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周本顺、梁滨、景春华严重违纪问题,极大地损害了河北政治生态。尤其是周本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错误言行,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恶劣影响。在这一重大考验面前,省纪委常委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方面,客观冷静把握形势,以顽强坚定的意志,坚守纪检阵地,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另一方面,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坚决同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行作斗争,坚决肃清周本顺带来的不良影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直面问题大胆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针对影响反腐败向纵深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实践,创造性地落实纪检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

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针对责任传导递减的问题,协助省委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厘清责任内容,明确问责情形和方式。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视监督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纠偏矫正,层层传导压力。推行“一案双查”,全年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586人,倒逼责任落实。

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针对反腐败协调不畅、责任不清的问题,及时调整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和规范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定《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信息查询等机制。认真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全面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推进省直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和纪委领导干部提名考察制度改革。针对“派”的权威不够、“驻”的优势不强的问题,大胆突破瓶颈,制定《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将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及办案经费等,统一收归省纪委管理。在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新设和调整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制定设区市纪委、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管企业纪委和省属本科院校纪委正副书记(组长)4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导。

积极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针对县级纪委职能发散、战线过长等问题,以唐邢、衡水、廊坊3种模式开展试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统筹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派驻机构全覆盖和乡镇纪委建设,整合纪检力量,改革体制机制,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三)考核引导试点先行,积极探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效途径。围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措施、创新推动,将严明纪律体现到纪检工作的全过程。

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突出副书记齐抓共管纪律审查工作,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为监督执纪综合协调部门,纪检监察室为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一线执纪部门,强化纪检监察室联系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省直单位工作模式,实现了纪律建设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切实发挥考核引领作用。聚焦纪律规矩,突出执纪特色,修订《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围绕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快查快结,设计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调整考核系数,引导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政绩观、回归“原教旨”,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

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创新。围绕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抓起来、明起来、严起来,选取4个设区市、3个省直单位、省纪委机关10个室处和省委巡视办、3个巡视组开展试点,创新实践了一系列坚持纪律导向、强化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

拓展抓早抓小有效途径。规范和推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3种方式,省纪委共谈话函询省管干部132人,通过初核和谈话函询为218人澄清了问题。分3批对197名新提拔重用省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以张家口市、廊坊市为试点,根据巡视和日常监督情况拉出问题清单,组织市委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促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具体化。省市县三级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通报典型问题。省纪委网站发布案件信息83件,其中省本级27件;点名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52批、328起,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48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氛围。始终把解决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执纪失之于宽软问题作为着力点,强化组织领导、考核引导和检查督导,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作用,组建查纠“四风”机动队,创新“互联网+监督”方式,执纪越来越严。发现顶风违纪、监管不力的,一寸不让、严肃处理。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3件,处理党员干部2794人,其中纪律处分2437人。

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三种人”为重点,用最坚决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严肃审查了郑雪碧、陈贵、周杰、古怀璞、陈学军等一批重大违纪问题。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7783件(次),处置线索28979件,立案24285件,结案24056件,纪律处分26519人,其中厅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79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44人,同比分别增长140%、85.9%、28.5%。省纪委先后三轮直接向下交办问题线索695件,对查否的按5%比例进行复查,发现和纠正调查不实情况2件,并进行了严肃处理。11个设区市纪委立案141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33件,同比增长82.9%;省直派驻机构立案306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19件,同比增长183.3%。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990人。全省法院系统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144件、2024人。

集中整治“小官巨腐”。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城建、涉农资金和“村官”等10个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共排查问题线索9152件,初核7295件,立案6413件,纪律处分6313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1015件、100万元以上的190件、1000万元以上的31件。

积极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建立完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全力实施“天网”行动,采取遣返、引渡、缉捕、劝返等措施,追回在逃人员28人,其中境外14人、境内14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8人、“百名红通”人员1人;出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归案率53%,在全国排名第2位。

(五)聚焦中心创新方式,巡视全覆盖工作提质提速。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紧扣“六项纪律”“四个着力”,创新方式、强化震慑,推进全覆盖。

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先后4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五人小组”会专题研究,21次作出批示,亲自谋划、协调和督导重要事项。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10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省委巡视组由11个增至16个,勇于担当、剑指问题。被巡视党组织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狠抓整改。

创新方式方法,加快巡视节奏。推行巡视“一托N”、汇报“N合一”工作模式,突出小快灵,注重稳准狠。全年共完成巡视123个地方和单位,以及全省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已完成本届省委巡视任务的74%,对市县两级地方和省属国有企业实现巡视全覆盖。共发现问题线索5346件,是上年的3.2倍,涉及厅级干部135人、处级干部858人,已立案979人,纪律处分758人,组织处理5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8人。

狠抓巡视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对53个地方和单位组织两轮回访,对整改不力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写出专题报告7份,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针对巡视高校发现的问题,督促全省高校举一反三、主动整改。针对巡视发现的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问题,正在谋划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六)坚持激励与严管并举,增强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认真组织学习一准则两条例,注重在实践中提升干部素质。

加大考核激励力度。以实绩识干部用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首次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44个纪律审查优秀集体、154名优秀个人记功授奖;以年度纪律审查考核结果为重要参考,集中提拔4名市纪委副书记、3名省直纪检组副组长担任纪检组组长或副厅级纪检监察员;委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机构提任交流厅处级干部22人。

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落实依规治党要求,组织开展纪律审查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纪律审查工作五项制度,规范移送会审报告、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格式,积极筹建党政机关行贿人员库、企业行贿人员库、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库等。全年共出台制度20项,力求事事有规定、环环有规范。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出台委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制定执纪人员“十个严禁”,强化内部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2015年,省市两级纪委干部监督机构共受理相关信访举报429件,初核95件,谈话、函询53件,立案13件,纪律处分14人。

在有重点地创新推进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宣传、调查研究、机关党建、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办案点建设和老干部等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

二、工作体会及形势分析

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跟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步伐,坚持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开拓创新,探索积累了一些值得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经验体会:坚持保持政治定力与踩着不变步伐并举,不为杂音噪声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紧扣中央部署,当好“施工队”,打好“攻坚战”,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执着前进。坚持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并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纪律为标尺,盯紧“关键少数”,管好“最大多数”,整肃干部队伍,狠刹不良风气,涵养政治生态,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与试点先行并举,聚焦体制障碍,坚持问题导向,对有明确要求或看准的改革措施,不等不靠、立行立改,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以关键问题的突破撬动整个全局。坚持加大执纪力度与依纪依规履职并举,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格依纪依规履职,靠党性提升修养,用制度规范行为,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必须冷静判断形势,清醒认识问题。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从我省情况来看,周本顺、梁滨、景春华等严重违纪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信访举报量居高不下,较2014年同比增长11.4%;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这都充分印证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全面从严治党尚未落到实处,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局面还没有形成。

(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平衡、未到位,“靠全党”还有欠缺和短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目前,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由于责任传导不够有力,责任追究尚未形成常态,所以在落实上不主动、行动上缺抓手、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我省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绝大多数是由纪委查办的。比如,有些原来由纪委牵头的党务公开、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和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等工作,经过“三转”移交给了有关职能部门,但承接推进力度不大,有的甚至处于停滞状态。比如,本应由党委、政府或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由于有些市县党委、政府直接交办给纪委,造成有的纪委仍然冲在一线。这些都说明,依靠全党力量、齐抓共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较真少、不经常,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尚未形成。实践“四种形态”,是党中央针对党员干部的现状分析得出的,其要义是逐级设防,防微杜渐。但从我省实际情况看,目前还没有形成“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理解和把握上都还不够精准。第一种形态关键是要做到常态化,但有的党组织根本没有这种意识,关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面的制度设计了很多,但真正有效管用的招数少,实际运用得更少。第二、三种形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是对挺纪在前的认识理解有误区,有的是工作方式不适应,有的是执纪水平跟不上。前三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主要形式,只有层层设防做到位,才能自然形成第四种形态。如果人为搞成极极少数,就是认识和实践上的扭曲。第四种形态近期还是常量,在目前腐败存量还比较大的情况下,必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否则就难以形成震慑。

(三)监督执纪问责有空白、未覆盖,“管全党、治全党”远未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是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从全省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一般是上级好于下级,党政机关好于直属部门,巡视过的好于没巡视过的,查处过重大典型案件的好于没查处过的。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督执纪问责还有空白,就执纪对象而言,既涉及各级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也包括有关县乡村;就六项纪律而言,没有审查过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很多;就问责方式而言,没有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的更多。据对2015年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统计,省直派驻机构仅有3件;170个县(市、区)涉及乡科级干部只有70件,平均2.5个1件,有些还不是腐败案件。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对11个设区市已经实现查处省管干部腐败案件全覆盖,但有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还没有实现查处市管干部腐败案件全覆盖;有相当部分县(市、区)没有查处乡科级干部腐败案件,还有的甚至3年来没有查处过一起腐败案件。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做到执纪问责全覆盖,还存在着“上面九级风浪,下边纹丝不动”的问题。

(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到位、欠深入,制约着纪律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省市纪委“三转”还存在形式到位、内涵不足的问题,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观政绩观还没有完全调整过来,从执法向执纪、从抓大向抓小、从法语向纪语的转变还不到位。县级纪委“三转”亟待加快推进。2015年是省本级纪检体制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主要改革措施从顶层设计上已基本到位,但是落实深化的任务还很重,市以下改革还未到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时思想上有顾虑、工作上有瓶颈。从纪律审查情况看,仍有6个省直派驻机构“零立案”,11个设区市纪委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的县处级干部仅84人,县(市、区)纪委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的乡科级干部仅210人。这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群众的强烈期盼形成反差,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

(五)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不适应、有差距,影响了纪律检查工作水平。全面从严治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工作实践看,执纪比执法需要更高的水平。但目前的情况是,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准,核实谈话、综合分析和调查取证的水平等都还有一定差距,不少同志存在着本领恐慌,直接影响了工作效果。比如在谈话技巧上,现在要求不能再用过去那种审讯式的谈话,但开放性、取证性谈话还用不好甚至不会用。适应“四种形态”所需,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已迫在眉睫。

三、2017年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