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租赁合同

2020年10月30日01:48:52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