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女子的地位低下,在婚姻中也往往保持着被动的局面,因为女子的主动往往被看做是不守妇道的表现。
男婚女嫁,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从来是男求女而不是相反。女求男即或有之,也只是个别现象,且只会在暗中进行,否则拉郎为配,强嫁于人,对一个女子来说,无异于自轻自贱,世人也会视这样的女人为没人要的“贱货”。然而在中国古代,却发生过多起“拉郎配”事件。最早的“拉郎配”发生在元代,这是一起准拉郎配性质的事件。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记载,元至元三年,民间谣传说,朝廷将采选童男童女,送给北方的鞑靼贵族为奴婢,且要求父母送至北方交割。消息一传开,“自中原至于江之南,府县村落,凡品官庶人家,但有男女十二三以上,便为婚嫁。六礼既无,片言即合”。一些大户人家与地方官吏,唯恐皇命即刻到来,自家女儿难逃厄运,顾不得脸面和世俗必不可少的婚嫁礼仪,不待车轿来迎,便徒步匆匆送女儿上门成亲。
谣言流传十多天后,人们才慢慢明白过来,所谓采选,原来不过是一时谣言,然而覆水难收,为时已晚,“自后有贵贱、贫富、长幼、妍丑、匹配之不齐者,各生侮怨。或夫弃其妻,或妻憎其夫,或讼于官,或死于夭。此亦天下之大变,从古未之闻也”。“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是中国几千年的婚姻观念,不管男女双方如何不匹配,就多数人来说,木已成舟,要想改变已不可能,封建礼教约束着他们从此相伴终身,白头偕老。吴中有一位叫祖伯的僧人,写了一首诗讥嘲当时的情况:“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惟有姮娥不嫁人。”这首诗讽刺世人轻率婚嫁,滑稽可笑,但将这一现象完全归罪于时人的轻信谣言,于理有偏,只可当作戏谑看。
在明代,真正的“拉郎配”曾两度发生。第一次发生在隆庆二年,这是一次影响范围很广、引发民间骚动极大、明人记载也较多的事件,留于后文详述。第二次发生在天启元年,当时民间讹传朝廷命太监到各省采选年轻女子充宫娥。谣言扩散开后,里巷之间立即人心惶惶,据明人徐复祚《花当阁丛谈》记载:“一时民间争相婚配,各务苟合,不问良贱,唯以得夫为幸。”
官府得知此事后,既不说明真相,也对这种胡乱嫁娶不加劝阻。这股“拉郎配”之风,一直持续了两个月才停息下来。此前,民间曾有“万历四十九,女子贱如狗”之谣。万历皇帝在位48年,其子泰昌帝在位只一个月,接下来就是天启帝,推算起来,此时正是万历四十九年。因此在普通老百姓看来,这恰恰应了采选之事,讹传与谣谚一加对应,让百姓们不得不相信这是天意。
清代的“拉郎配”事件发生在顺治、康熙两朝。据清人叶梦珠《阅世编》记载,顺治五年,民间讹传朝廷将要采选女童入宫。谣言传开后,“城乡有女之家,婚配者纷纷,无论年龄,不择门第,朝传庚帖,晚即成婚。傧相乐工,奔走不暇,自早至暮,数日之内,无非吉日良时,阴阳忌讳,略不讲择。”婚姻嫁娶本是人生大事,但当时有女之家已经无暇顾及对方的年龄门第及选一个好日子,设法将女儿尽快嫁出去以了却心事,成为这些人家的头等要务,可见一时惊慌失措之状。
顺治十三年,类似的一幕再次发生。据清人董含《三冈识略》记载,当时民间忽然哗传朝廷点选彩女,一时人情惶骇,“大江南北,以迄两越,无论妍丑,俱于数日中匹偶,鼓乐花灯,喧阗道路”。惊慌混乱之中,竟发生了数女争一男,抢先一步者逼迫男子在途中与自家女儿成婚的情况。有的年轻寡妇,已经守节有年,听说朝廷点选彩女,以为将因此殃及自身,不得已再次嫁人。广陵一位老儒,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长得如花似玉,且通文墨,点选彩女之事传来后,老儒惊慌无措,仓促间将她们匆匆嫁了出去,结果姐妹俩不久就因病死去。是婚姻不和谐还是别有原因,此时已无法说清,而更无法说清的,则是女儿之死给这位老儒带来的深深的自责与无尽的伤痛。
康熙三十一年冬天,民间又讹传朝廷采选秀女,清人褚人获在《坚瓠戊集》中记述说,当时“邑中愚民纷然嫁娶,花轿盈街,鼓吹聒耳”。有一位滑稽生写了两首词来形容当时的情况,其中一首说:“宪示森严,民疑莫释。乏妆奁借口匆忙,无聘礼乘时仓猝。感皇恩女嫁男婚,向平累毕。顿使皮箱凈桶,价高什百。呼掌礼数遍追求,唤喜娘多方寻觅。看来年节届秋冬,稳婆忙迫。”由于事出突然又情势急迫,“以倾城之貌而误适匪类”的情况多有发生,待到明白过来,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一切无法挽回,父母想不出补救之法,而女儿悲伤之泪也只有偷偷往肚里咽。
从诸多明人笔记记载看,隆庆二年发生的“拉郎配”事件,是历史上最为“热闹”的一次。时人田艺蘅的《留青日札》对这次事件有详细生动的记载。事情始于隆庆元年年底,当时民间出现朝廷将到江南采选秀女的风言,但百姓们只是将信将疑。第二年正月,里巷间再次出现朝廷已派一位太监到浙江采选秀女,已由湖州启程赴杭城的传闻。消息很快在杭城传开,于是“人家女子七八岁已上,二十岁已下,无不婚嫁,不及择配,东送西迎,街市接踵,势如抄夺;甚则畏官府禁之,黑夜潜行,惟恐失晓,歌笑哭泣之声喧嚷达旦,千里鼎沸,无问大小、长幼、美恶、贫富,以出门得偶即为大幸,虽山谷村落之僻,士夫诗礼之家,亦皆不免”。
恰在这时,杭城守将到北关放了三声炮,老百姓听到炮声,更加慌乱,互相惊走奔告说:“选秀女的太监已经到了!”从正月初八九到正月十三,短短几天,浙省部分地区“仓忙激变,几至于乱”。虽然官府出榜告示,风波依然无法止息,且蔓延至江西闽广,极于边海,一直到二月才渐渐停息下来。明人李诩《戒庵老人漫笔》记述了当时非常滑稽可笑的一幕:其时杭州城内有女之家,唯一的愿望就是尽快找到女婿,根本没有时间去挑挑拣拣。有人竟站在自家门内,透过门缝打量过往少年,看到长相尚可的,就七哄八哄将他拥入自己家中,随即将女儿许配给他。
一户家有女儿的富户当时雇了一位锡工在家打造锡器,听到消息后,惶恐异常,而家中的女儿一时又想不出可以嫁给什么人,时至深夜,又不敢出门选婿,思来想去,家中的这位锡工是现成的,人品也还不坏,于是急急赶到他的宿处,大声叫道:“快起来,快起来!成亲了。”锡工此时正在睡梦中,对主人家的安排一无所知,待到起来揉搓开迷糊的双眼,只见堂上灯烛辉煌,主人家的女儿已经一副新娘打扮待在那里,等着与自己拜堂成亲。锡工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又有一户人家,已经与男家约定,趁夜深人静送女儿上门成亲,但等到如约前往男家时,却见巷口的栅栏门上了锁。女家为此焦急万分,然又不敢高声大叫。这时,门内出现一个早起磨豆做豆腐的年轻人,女家因此松了一口气,连忙恳求他开门。
谁知这位磨豆腐的觉得有机可乘,竟告诉女家,除非将女儿嫁给他,否则绝不开门。不管女家如何哀求,磨豆腐的始终不予理睬。女子的父亲无计可施,眼看着天快亮了,一旦弄出动静来,不仅女儿嫁不成,家庭也可能由此遭殃,无奈之下,只好将女儿嫁给了这位磨豆腐的年轻人。
还有一户人家,已经与婿家约好送女儿成亲的时间,没想等到将女儿送至婿家时,另一户人家早已将女儿送了过来,此时正在与自家的女婿拜堂。见此情景,女家为之愕然,便上前争理,但毫无用处。一家人聚在一处泪水涟涟,徒唤奈何。女父左思右想,别无他法,既已走到这一步,女儿又不能不嫁出去,唯一可行的就是退一步求其次,于是对女婿说:“我的女儿就送给你作副室了。”当时还有传言说,朝廷选秀女,还要选寡妇伴送入京,于是一时“孀居老少之妇,亦皆从人”。有一家母女二人,听到传言后,很快嫁给了父子二人。还有一位寡妇,为早死的丈夫守制已近20年,曾发誓不再嫁人,此时年龄已经四十五六,家中还有一个女儿,也已二十出头。
听到消息后,这位寡妇不得不放弃坚守的誓言,并迅即为女儿找好婆家,不日即与女儿一道各自嫁人。当时有童谣说:“正月朔起乱头风,大小女儿嫁老公。”又有轻薄子写诗说:“大男小女不须愁,富贵贫穷错对头。堪笑一班贞节妇,也随飞诏去风流。”“拉郎配”之风在古代数度刮起,且多在江南一带,这既与江南女子秀美温柔,最有可能被朝廷采选相关,更与老百姓害怕女儿入宫,从此亲情永隔相关。女儿获选进宫,看起来是一桩极体面的事,父母脸上有光,女儿也将锦衣玉食幸福一生,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女子一旦入宫,无异于“终身监禁”,既没有任何自由,也谈不上什么幸福,其地位最多不过是一个性奴,有的连性奴还摊不上。
有幸得宠于皇上,在宫中地位有所改变的,少之又少,而有幸做到皇后的,则几千年中也不过屈指可数的几个,有的还只是死后才得到一个封号。因此,后宫对于大多数被选女子来说,不过是一个葬送青春年华的坟场,老百姓虽然并不了解宫中内情,但这个道理却是明白的,于是“拉郎配”便成为他们在情势急迫时保护自家女儿的一种手段,尽管仓促之中难免阴差阳错,所嫁非人,但在为人父母者看来,这无论如何要比幽禁宫中强。
从表面看,上述几起“拉郎配”都是由人们轻信一时谣传引发的,是百姓们互相惊扰上演的一幕幕群体性闹剧,实际上它源于人们对朝廷采选秀女的恐惧心理,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以免一旦真的发生又摊到自家头上而追悔莫及。作为有女之家,有这样的心理不能说不正常,在皇命不容违抗与不甘心葬送女儿一生幸福之间,趋利避害,实在是人之常情。可见,引发“拉郎配”闹剧的真正祸首,是暴虐而没有人性的专制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