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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明朝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十一月的一天,后宫之中突然起火,火势迅猛,很快就把皇后的寝宫吞没。浓烟滚滚,烈焰飞腾,嘉靖皇帝目睹了这一切,此时人们向他请示去救皇后,但嘉靖皇帝没有答应。最终堂堂明朝的皇后,居然被大火烧死。
被烧死的这位皇后姓方氏,是嘉靖皇帝的第三位皇后。方皇后是江宁人,嘉靖十年被选入宫,被册封为九嫔之一。方氏虽然没能成为皇后,但“上以其行礼敬,且升降有仪度,悦之”。三年后,张皇后被废,嘉靖向首辅夏言询问新皇后人选,夏言说了一句话:“臣请为陛下贺,夫天圜而地方者也。”
嘉靖皇帝非常迷信,听到这句话后非常高兴,于是就册立方氏为皇后。到了嘉靖二十一年,方皇后又立下一大功,救了嘉靖皇帝一命。原来在这年宫女杨金英等人因不堪虐待,趁着嘉靖睡觉时,用绳子套在皇帝的脖子上,欲将其勒死,但因行事慌张,未能达成目的。
宫女张金莲见势不妙,连忙跑出去报告方皇后,皇后闻讯而来,解开绳子,才把嘉靖皇帝救下。嘉靖皇帝醒后,对皇后十分感激,加封皇后的父亲方锐为安平侯,“以报后功”。既然方皇后对嘉靖皇帝有救命之恩,为啥五年后,就是她见死不救呢?这里还有一段故事。
原来在嘉靖皇帝被救后,他仍然无法说话,于是方皇后以皇帝的名义处理了这场宫变,“后命太监张左、高忠,捕宫人杂治”。当晚嘉靖皇帝“会所幸曹妃,及王宁嫔侍上寝”, 王宁嫔云:“曹妃者虽不与,然亦知之。”于是方皇后下令“收曹妃及金英等十余人磔于市,并捕斩其族属十余人,而籍其家”。
嘉靖皇帝病情好转后,发现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这个曹妃长得非常漂亮,深得嘉靖皇帝的宠爱,被册封为端妃,经常侍寝,皇帝就是她的靠山,怎么可能回去害皇帝呢?“端妃,我所爱,宜无此心”,嘉靖此时感到曹妃是冤枉的,但因方皇后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也就没有过多追究。
但这件事很有可能是方皇后嫉妒曹妃,因此才借刀杀人,利用这件事把曹妃斩草除根。嘉靖皇帝是个喜怒无常的人,到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宫中起火,他没有让人去救方皇后,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方皇后死后,嘉靖很快就后悔了,“后救我,而我不能救后。”
至此嘉靖所能够做的,也只是在葬礼规格上。虽然《明史》没有明确记载方皇后的死因,但根据明朝人当时的记载,方皇后确实死于大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