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有没有杀了自己的女儿?一直以来,武则天为夺取后位,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祸王皇后的说法在民间广为流传,这个说法也得到了正规史学著作的传扬。那么,武则天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究竟有无其事呢?围绕武则天的评价,妖魔化一直占据着传统史学的主流地位。在一系列妖魔化武则天的历史记述中,武剥天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就是典型的事件之一。
从简至繁的记录变迁
大约在永徽四年,武则天为高宗生下一个公主,但中途不幸夭折。公主之死,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最开始的记载是很简单的,《唐会要》卷三天后武氏条下是如此记载的: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后之意。当时的武则天是昭仪,属于皇帝九嫔之首。这是她跟唐高宗所生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是长子李弘。
根据《唐会要》的这个记载,武则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确实夭折,因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称作暴卒。武则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采用悲情主义的诉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责任推给自己的情敌王皇后。高宗看来是受到了武则天的影响,开始萌生废黜王皇后的念头。
《唐会要》一书,虽然是北宋王溥编辑的,但是吸纳了唐德宗时期苏冕四十卷的《唐会要》和唐宣宗时期崔铉的《续会要》,所以保存唐代国史资料比较多,向来为学者所重。这里的记录,也相对稳重。当时,王皇后联合萧淑妃与武则天斗法,武则天悲情主义的战斗技巧适合当时的情况,因为毕竟是母亲丧女,说一些丧失理智的话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见受伤的母亲,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涌。
但是,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旧唐书》却没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武则天皇后本纪的史臣日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其中,后一件事是指武则天残酷对待失败了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绝襁褓之儿,可能就是指扼杀亲生女儿的事。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写入《旧唐书》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日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确凿证据女儿,推测起来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落实,只好用这种更具有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