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庭都有养宠物的爱好,在有的家庭中还会把宠物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宠物可以给予人们感情方面的寄慰,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不过在城市中饲养宠物也很麻烦,毕竟城市中的空间都很宝贵,人群的密集程度也很高,而宠物毕竟也是动物,再通人性,再温顺,对于外人来说都有一定的威胁,也可能会造成意外的后果,这就需要主人对自家宠物一定要看护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久前广州就发生了一起因宠物而发生的受伤事件。此前在广东江门一位六旬老太欧某经过某条步行街的时候,一条本来趴在台阶上休息的棕色泰迪犬见其靠近,站起来朝老太的方向走了两步。老太看到小狗没有栓绳,有点害怕,下意识向旁边闪躲,一下没站稳摔倒在地,后送医住院13天,被评定为9级伤残。欧某就起诉了狗主人高某,当地法院一审判决高某承担30%责任,但双方均不服判。
在上诉到二审法院时,法院认为高某的泰迪犬未取得《犬类准养证》,且高某没给狗拴上狗绳,并在晚上19时后人流高峰期未尽到注意义务。虽然泰迪犬并没有出现“追赶、扑倒、撕咬、吠叫”等情形,但因它突然起立及走近的动作,导致欧某心理恐惧诱发了这起摔倒事件,所产生的损害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因此,高某对欧某构成侵权,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判高某赔偿欧某20余万元。
其实像这样因宠物猫狗,引发的伤人事件,生活中本来就屡见不鲜。其中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宠物主人往往认为自己宠物特别可爱,又听话,根本不可能出现什么主动去伤害别人的事情。不过在路人眼中,一些大型犬类还是颇有威胁,即使成年人都会忌惮三分,对于老人小孩就更加是会害怕的存在。相信不少人童年的时候都有过,被恶犬追着跑的苦涩回忆。
如今随着对于这类因为宠物引起的纠纷的报道,很多人的宠物主人也都认识到要对自家宠物尽到看管的责任。出门遛狗的时候一定要牵好狗,甚至是把狗在路上排泄的粪便之类的都要处理好。最后还是要强调一下,虽然宠物在自家人眼里可爱温顺,但是在旁人眼中,特别是老人和孩子眼中可能都是不小的威胁,所以如果看护不好自家宠物那么必然就要承担相应后果,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