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很爱摄影,喜欢拿着个相机到处拍拍拍,不过拍的照片大多惨不忍睹,上不了台面,就有同学说我喜欢拿着个相机到处装逼(当然,我自己也这么觉得),后来,经常从图书馆借一些摄影方面的书看,也向一些摄影大牛取经,最终技术有所进步,拍了一个系列的照片,被学校官方微信转发,朋友圈里有很多同学看了也都觉得很赞,也在转发,然后就再也没人说我拿着个相机是在装逼了。
近日柳州市民韦女士在当地窑埠古镇一家咖啡店遇到了这样的事,韦女士介绍,她在朋友圈看见,窑埠古镇有一家咖啡店装修不错。2月14日晚,她与丈夫在窑埠古镇吃完饭,就想到这家店看看。韦女士称,因为当天晚饭吃得比较多,所以她没有在咖啡店点单。
韦女士和丈夫刚准备离开,一名工作人员跟他们说,最低消费68元,如果没有点单就要收取50元的入场费。工作人员一开始表示要收取50元“拍照费”,之后又说是场地费。双方理论了很久,最终韦女士老公通过微信支付了50元。回到家,韦女士越想越不对劲,店内并没有写明不准拍照或者不点单就不准拍照之类的提示。
她认为这是乱收费。这家咖啡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设置最低消费,还涉嫌强制消费。15日,她已经拨打12315投诉,并向前进工商所投诉。18日,她将把相关资料交给工商部门。
智能手机时代,拍照发朋友圈、发微博,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但与此相关的部分规则仍存在空白。进了咖啡店,不消费只拍照而被收费,是商家乱收费、侵权消费者,还是拍照者侵害商家权益——这种由“拍照”引发的纠纷,也难免引发各表一枝的讨论。
站在消费者角度看,商家向顾客收取“拍照费”似乎不合理。首先,咖啡店不存在“收费拍照”的经营项目,也没有明码标示“拍照费”价格(现在店门口已标注)。咖啡店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还涉嫌强制消费。看上去,韦女士挺在理。
如果某些商家心存“钓鱼”思维,事先不告知,事后强收费,恐怕会得不偿失——有可能被执法部门认定为乱收费,更会影响信誉。实际上也是社会行为规则、公共道德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