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虚假意思表示的诠释

2024年05月06日18:42: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明确指出,行为人为与相对人共同制造虚假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若此种虚假意思表示背后隐藏着其他尚未公开之民事法律行为,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需认识到,民法典的第146条并非仅限于行为规范范畴,而是更为全面地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行为指导以及行为预期。
该条款明确告知我们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应秉持真诚的意思表示,如若出现虚假的意思表示,那么该行为将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民法典第146条的重要性并不仅仅局限于概念解释和逻辑体系的完整性,更重要的是,它为司法机关在裁决案件时提供了坚实的实体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