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12日07:12:56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鄂政办发[2005]5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坚决遏制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省禁毒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深入的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一、指导思想
全省禁毒人民战争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广泛发动人民群众,集中全社会的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毫不手软地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彻底扭转毒品问题严重地区的面貌,坚决遏制毒品发展蔓延的势头,努力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广泛发动,全民动员,深入地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实行对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实现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总体目标,绝不让毒品问题发展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社会问题。
(一)抓好禁毒预防教育,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
(二)抓好禁吸戒毒工作,开展大普查、大收戒、大帮教活动,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
(三)抓好堵源截流工作,在省内水、陆、空交通要道开辟公开查缉阵地,遏制毒品来源。
(四)抓好禁毒严打工作,以“破大案、打团伙、抓毒枭、捣网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贩毒活动。基本禁绝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五)抓好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六)缉毒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三、工作措施
采取“大宣传、大普查、大会战、大收戒、大帮教、大检查”等六项举措,积极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开展大宣传。在全省集中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宣传周活动,并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一是各级政府领导要带头参与禁毒宣传周活动,主要领导同志要发表禁毒广播电视讲话,亲自动员部署。各级禁毒委员会要精心制定宣传计划,积极争取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组织专题访谈、参加社区禁毒宣传、印发禁毒宣传资料等活动,突出禁毒宣传的影响。二是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努力营造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要深入街道、社区、工厂、学校以及车站、码头等地,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认清毒品危害,使党和政府的禁毒方针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突出抓好青少年和高危人群的禁毒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大中学校要普遍开设禁毒预防教育课,确保青少年学生受到禁毒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闲散人员以及戒毒所、劳教所、监狱等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其抵御毒品的能力。
(二)开展大普查。各地要安排专门警力,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组织街道、居(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逐户逐人调查摸底,并结合登记在册吸毒人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各强制、劳教、自愿戒毒所和街道、单位对吸毒人员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登记,并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吸毒人员登记卡》、《贩毒人员登记卡》的要求建档建卡,并输入计算机,纳入吸、贩毒人员信息系统。
(三)开展大会战。各级禁毒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什么毒品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个地方毒品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禁毒严打行动和专项斗争,坚决遏制毒品犯罪上升的势头。
一是打好破案攻坚仗。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打击贩毒集团,摧毁贩毒网络为重点,力争破获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贩毒网络,抓获一批贩毒分子。在5月下旬前,各市、州、直管市公安机关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向省公安厅上报一批重大案件线索,由省公安厅挂牌督办;各市、州公安机关也要根据本地的毒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
二是打好外流贩毒歼灭仗。武汉、荆州、宜昌、襄樊、咸宁、孝感、十堰、仙桃等外流贩毒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对在逃外流毒贩的抓捕工作,严惩一批长期流窜在外进行贩毒活动的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外流贩毒猖獗的势头。
三是打好禁种铲毒仗。各地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部门在认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重点地区,开展禁种铲毒的集中行动。恩施、十堰、襄樊、黄冈、神龙架林区等地区要依托国家禁毒委“天目—05”卫星遥感监测铲毒行动,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
四是打好涉毒娱乐场所禁毒仗。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武汉、黄石、宜昌、荆州、襄樊等大中城市,要会同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坚决打击寄生在娱乐场所的贩毒分子,依法取缔问题严重的娱乐场所,从严处理参与和纵容吸、贩毒的不法业主,坚决遏制娱乐场所吸、贩毒蔓延的势头。各地要探索建立以行政部门依法管理为主、娱乐场所自律管理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尽快解决娱乐场所涉毒严重的问题。
五是打好堵源截流仗。武汉、襄樊、宜昌、荆州、咸宁、孝感、仙桃等地以及海关、铁路、民航、长航等公安机关要根据当地毒情和贩毒活动的新特点,及时调整毒品公开查缉布局,部署双向查缉工作。邮政部门也要依法对可疑邮件进行检查,遏制毒品流入和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出,真正形成“水、陆、空”三维查缉体系。
六是打好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仗。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商务、海关、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生产、经营、使用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清理,切实分门别类,摸清底数。要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麻醉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体系。
(四)开展大收戒。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对吸毒人员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手段,对社会面上的吸毒成瘾人员开展集中收戒行动,做到对吸毒成瘾人员一律强制戒毒,对复吸人员一律劳教戒毒,对戒毒出所人员一律落实帮教措施。努力做到满员收戒,有条件的要做到全员收戒,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
(五)开展大帮教。建立健全对吸毒人员的监控帮教体系,各级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切实做到帮教对象、帮教措施、帮教人员、帮教领导“四落实”,加强戒毒出所人员心理和行为矫正,积极做好戒毒出所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出路,使他们从心理上、生活上真正回归社会。
(六)开展大检查。要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禁毒工作问责制,切实把禁毒工作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各级禁毒委要采取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督导,通过检查、整改、验收等环节,确保禁毒人民战争取得实效。省禁毒委员会将由各委员领队,对各地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办,确保禁毒人民战争取得实效。对各地、各禁毒委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禁毒工作成绩突出、毒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的地方,要予以表彰奖励。对禁毒工作不力、毒品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禁毒人民战争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的禁毒人民战争负总责,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级禁毒委员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禁毒办要做好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本地的禁毒人民战争,确保禁毒人民战争打出声威,收到实效。
(二)禁毒委成员单位紧密协作,齐抓共管。政法各部门要发挥禁毒工作主力军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以罚代刑,降格处理;铁路、交通、海关、民航、邮政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毒品查缉工作,切断毒品贩运通道;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探索建立禁毒长效管理机制;卫生、药监、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组织开展戒毒治疗和科研,提高戒毒康复水平;宣传、文化、教育、广电等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禁毒预防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要深入组织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禁毒青年志愿者行动”,把禁毒人民战争引向深入。
(三)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各地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禁毒通告,公布禁毒举报电话,敦促毒品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自首,规劝吸毒人员主动登记、自觉戒毒,对协助查破案件有功的人员或单位予以表彰奖励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禁毒的热情,实现人民群众从认知毒品危害向提高抵御能力转变,从关注禁毒工作向参与禁毒斗争转变,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禁毒人民战争。

湖北省禁毒委员会
2005年4月30日